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重庆德钢精密锻造有限公司摩托车汽车铝合金件锻造、加工及销售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摩托车汽车铝合金件锻造、加工及销售项目(一阶段)
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重庆德钢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内)
建设单位:重庆德钢精密锻造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重庆德钢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的闲置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租用面积1000m2。建设内容包括下料区、锻造区、热处理区、切边区、抛丸区、机加工区及配套物料存放区、办公室等,由于市场因素,项目未全部建设完成,本次针对实际已建设内容(一阶段)进行验收。实际已建设规模为年产摩托车、汽车零部件20万套。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1月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3608366840
邮箱:3790168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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