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聚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商业用房建设项目
环评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无锡市聚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商业用房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发2006 [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二次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无锡市聚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无锡市新区锡甘路南侧、墩港路东侧、长江北路西侧进行商业用房的建设,总投资估算2亿元,总用地面积约3346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62511.4平方米,主要为商业、酒店公寓建设。
二、污染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经临时处理装置后达标排放;合理安排设施的使用,减少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在材料堆放和运输时应采取喷水和遮盖等抑尘措施,防止二次扬尘的产生;注意清洁运输,防止在装卸、运输过程中的撒漏、扬尘及噪声。
营运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商业、酒店公寓使用洁净燃料管道天然气,居民燃烧废气和油烟经脱排油烟机处理后排入附墙烟道,经屋顶高空排放;地下车库机动车废气经排气筒集中排放。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雨污分流,所有废(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内部道路边对机动车设禁鸣牌、限速。地下车库通风系统风机、水泵房水泵等所有电动设备均采用低噪声型,均设橡胶隔振垫或减震器防止固体传声;对通风机房等设备用房的维护结构作吸声处理;风机进出口设非燃性软接头;送、回风管设消声装置。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进行“三化”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经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生态影响,不会降低现有环境功能。因此,在严格执行环保法规与标准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2010年11月13日—2010年11月23日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索取环评报告简本。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日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后10日内(2010年11月13日—2010年11月23日)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建设单位:无锡市聚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仪南 联系电话:13003383587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
单位名称:南京智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乙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27号5F
联系方式:025-83217908 传真:025-83215178
电子信箱:zhfhb@126.com
无锡市聚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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