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和泰纸业有限公司 年产50万吨再生板纸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我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委托北京国环晟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内蒙古和泰纸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再生板纸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本项目开展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内蒙古和泰纸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再生板纸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和泰纸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内容:新建年产50万吨再生板纸工程项目,其中包括:一期工程10万吨瓦楞原纸;二期工程10万吨瓦楞原纸和30万吨挂面箱板纸。主要包括制浆车间、造纸车间、原料场和纸库。项目总投资为57576.90万元(一期工程总投资为22060.18万元,二期工程总投资为35516.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52.9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78%。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00089.76 m2。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和泰纸业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高经理 电话:1394717854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北京国环晟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中乐大厦6层 联系人:唐工 电话:010-6489847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前,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内蒙古和泰纸业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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