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聚达循环经济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文件)有关精神与《关于强化公众参与的通知》(晋环发〔2009〕44号文件)有关精神,对山西聚达循环经济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项目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山西聚达循环经济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项目位于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大渠办事处南孙坞村东800m处,租赁山西省运城城北外加剂有限公司的闲置空地,新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15000辆。项目总投资为55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西聚达循环经济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总 联系电话:1993599882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山西天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59-7777677 通讯地址:运城市盐湖区人民北路星河新天地2号楼805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问询及意见提出时间为自2019年10月23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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