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医废扩容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说明 西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凉山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医废扩容”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 第4号)的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告。西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作为公众参与的责任主体,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二、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凉山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医废扩容 (2)建设单位:西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3)建设地点:西昌市太和镇凉山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现状厂址旁 (4)建设性质:改扩建 (5)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新增医疗废物处理规模为5吨/日,项目建成后,现3吨/日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作为备用,选用高温蒸汽灭菌处理工艺。 三、建设单位概要 (1)单位名称:西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单位地址:凉山州西昌市胜利南路农科巷1号 (3)邮政编码:615000 (4)联 系 人:冷先生 (5)联系方式:0834-3236778 四、评价机构概要 (1)单位名称: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105号 (3)联 系 人:苏 工 (4)联系方式:028-86248567 (5)电子邮箱:474364928@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包括: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情况及应采取的环保措施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网页底部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打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对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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