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650t/d太阳能玻璃生产线三期工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二次公示 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特发布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一、项目名称: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650t/d太阳能玻璃生产线三期工程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麻涌镇南玻绿色能源产业园,生产的产品有太阳能超白玻璃原板、强化处理后的太阳能超白玻璃成品,以上产品均由南玻集团自主创新,独自开发成功的具有完全知识产权的太阳能产业用封装玻璃,具有高太阳能透过率、高机械强度、高平整度等优异特点,广泛应用于光电、光热行业。其产品各项性能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外同类产品水平,填补了国内空白,并打破了国外技术和产品市场的垄断。 为了适应广东省和东莞市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绿色广东,在构造和谐广东战略中作出自己的贡献,同时也为了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根据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太阳能超白玻璃需求增长较快的市场状况,充分发挥东莞独特的区位、交通、市场和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在公司现有生产规模的基础上扩建一条日产650t太阳能超白玻璃生产线(即南玻三期工程),项目扩建完工投产后,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将形成日产1150t太阳能超白玻璃的生产能力。 本扩建项目主要建设一套650t/d的太阳能玻璃生产线及配套系统,主要包括了原料系统,窑炉系统、成型退火系统、冷端系统、深加工系统及公用辅助系统及余热发电系统等。 主要污染源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施工期:①建筑施工噪声;②施工扬尘;③施工废水;④建筑余泥、渣土等。 营运期: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磨边、清洗废水经超滤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麻涌污水处理厂;②窑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二氧化硫产生量极低,尾气经SCR脱硝后,经高架烟囱排放;粉库、粉碎系统等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后排放;③生产设备、空压机、熔窑联合车间、余热发电设备、水泵、通排风等设备噪声经隔声、减震后在厂区边界可达标排放;④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大部分可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作为工业废物交由相关单位处置处理,窑炉产生的废耐火材料由耐火材料公司全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当地环卫部门上门清运。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南玻绿色能源产业园区 联 系 人:左爱伍 联系电话:1382925241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荆门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机场路棠景街6号寓景大厦306 联 系 人:陈建伟 联系电话:020-86311833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通过对项目周边的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以及生态的环境现状质量监测,从而评价项目所在地的总体环境质量。 (2)、通过工程分析和对现有工程及同类工程的污染源监测资料收集、类比监测,确定项目的主要环境污染源,并提出相应的污染源治理和减缓措施,控制环境风险。 (3)、通过科学的方法预测项目所产生的污染源经污染治理措施削减后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2)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3)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提高本地区民众的生活质量;(4)对本项目的区域位置有何看法;(5)你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6)本项目的建设是否影响当地的环境质量;(7)从环保角度出发,你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8)对本项目建设及其带来的环境影响、环境风险及减缓措施的建议、要求等。请针对上述选项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进行反映。 (六)报告书简本索取 报告书简本索取请联系评价单位联系人 (七)公示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提意见的时间期限为2010年11月20日至2010年12月05日。
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
荆门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201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