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紫罗兰啊 于 2019-10-30 18:06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 (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及“三同时”制度的要求,现将《开封市鑫龙商砼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100000立方米、预拌砂浆200000吨的生产与销售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监测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开封市鑫龙商砼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100000立方米、预拌砂浆200000吨的生产与销售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开封市鑫龙商砼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预拌混凝土100000立方米、预拌砂浆200000吨;
建设地点:尉氏县岗李乡岗李村 ;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等(详见附件);
建设完成时间:项目于2018年4月开始建设,2019年1月建成,并进行了调试生产;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30日—11月27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企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鲍建锋 13803899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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