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0日在洮南市组织召开洮南市普祥食品有限公司速冻食品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洮南市普祥食品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吉林省境环景然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单位(吉林省优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和验收调查单位的介绍汇报。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洮南市普祥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洮南市洮府乡永康办事处72组,利用原兴达畜禽有限公司(现已停产)厂房进行生产,利用当地农户饲养的羊、禽类,主要产品为羊肉、白条鸡等,副产品为羊骨、羊内脏、鸡血、鸡内脏等。主要产品羊肉、白条鸡经生产线生产出来后,直接流通进入市场,不冷冻处置。副产品羊骨、羊内脏、鸡血、鸡内脏卖与附近农户处理。洮南市普祥食品有限公司实际投资400万元,年屠宰羊1500头/a、禽类3万只/a。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洮南市普祥食品有限公司速冻食品加工项目于2014年7月开工建设,建设完成后进行调试、试运行。 洮南市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12月31日以“洮环行审(表)字[2013]74号”对《洮南市普祥食品有限公司速冻食品加工项目》予以批复。 本项目从开工建设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2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包括本项目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及相应环保处置措施执行效果等内容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建设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工程有一些变化,包括未建设速冻辣椒、活牛屠宰生产线、冬季取暖未利用原有锅炉和未建设冷库等,本次验收仅针对实际建成内容进行验收,如公司新增加产品生产线、更换工艺、建设锅炉或增加制冷设备,需另行环评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建设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屠宰清洗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区内管线进入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农田灌溉储水池,用于农田灌溉。 2、无组织排放废气 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装置、待宰圈和屠宰加工车间含有恶臭污染源,污水处理装置恶臭污染源包括储泥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及栅井处。恶臭气体经密闭收集、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排入环境空气。 3、噪声 建设项目主要声源为风机、屠宰及分割生产线、泵类等。建设项目采用低噪声生产线,对基础底座做减振处理,生产车间做隔音处理。风机出口加消音器和消声风道,风机和风管采用软接头连接。 4、固废 建设项目恶臭气体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站、待宰圈和屠宰加工车间。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源主要是储泥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及栅井处;待宰圈恶臭污染源主要来自牲畜的粪便。本项目对污水处理站、屠宰车间采用加盖密闭、集中收集气体后经活性炭吸附后排放,活性炭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病胴体放入2m3防渗漏玻璃钢容器中,用生石灰掩埋,整个玻璃钢容器埋入地下,仅留容器口在地面以上。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2、废气 3、噪声 4、固体废物 (二)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无组织排放废气治理设施 恶臭气体经密闭收集、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排入环境空气。验收监测期间,厂界硫化氢、氨气的监测数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治理设施 屠宰清洗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区内管线进入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农田灌溉储水池,用于农田灌溉。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结果噪声治理设施的降噪效果满足环评及审批决定或设计指标。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固体废物治理设施及存放场所设置情况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所排放处理后生产废水及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浓度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故不会对地下水及环境空气环境质量等造成影响,厂界噪声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洮南市普祥食品有限公司速冻食品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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