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珍廷鞋厂年产100万皮鞋生产项目(一期年产50万双皮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08月03日,宜黄县珍廷鞋厂(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根据《宜黄县珍廷鞋厂年产100万皮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参加验收会的抚州市宜黄生态环境局(验收固废)、江西瑞彼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和会议邀请的专家共7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成员和与会代表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江西省宜黄县工业园区谭坊工业小区(N27°35′27″,E116°16′20″),属于新建项目,占地面积约44亩,总建筑面积为29304m2。原环评设计年产100万皮鞋生产项目,有三条生产线,本次验收的为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年产100万皮鞋生产项目(一期年产50万双皮鞋)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5年03月宜黄县珍廷鞋厂委托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宜黄县珍廷鞋厂年产100万皮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5月13日获得原宜黄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宜黄县珍廷鞋厂年产100万皮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宜环督字[2015]24号)。项目于2015年06月开工建设,2017年11月项目完成建设,并投入试生产。 项目自投产以来未发生环境污染纠纷事件、未受到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申请排污许可证。 (三)投资情况 项目投资3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占总投资的0.8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宜黄县珍廷鞋厂年产100万皮鞋生产项目(一期年产50万双皮鞋)。 (五)验收时间 根据项目环保管理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18年6月委托验收监测单位承担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接收委托后,验收监测单位于2018年6月28日至6月29日派出技术人员进厂进行了现场勘察,核实了项目配套环保治理设施的建设情况、查阅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并进行了验收监测,依据验收监测结果以及现场勘察情况编制本验收监测报告。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一期)执行了原环评批复,与项目生产工艺、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现园区污水管网主管已铺设,支网正在建设过程中,待建成后,生活污水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二)废气 项目成型原环评采用胶水粘合,现更改为飞针固定,胶水仅用于部分鞋底粘合,胶水使用量较小。故有机废气源强较小,采取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裁断机、针车、定型机、烙印机、削皮机、烘箱等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减振隔声,合理平面布置,通过对设备进行减振、隔声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达到减振、降噪的效果。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品、废胶水桶。生活垃圾每天送至附近的垃圾桶内,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送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卫生填埋。边角料、不合格品、废胶水桶,交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和效果良好。 (五)其他设施 1、公司制定了可行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装置。 2、项目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雨、污水排水管网。 3、企业制定了《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安排了专人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4、项目满足原环评批复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监测期间,监测期间,生活污水1#监测点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类的排放浓度均达到宜黄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 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测限值。 3、厂界噪声 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品、废胶水桶。生活垃圾每天送至附近的垃圾桶内,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送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卫生填埋。边角料、不合格品、废胶水桶,交由厂家回收再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和效果良好。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检测结果,项目废气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认真审阅相关技术资料,结合现场踏勘,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公示期:2019年11月5日 举报电话:13928858322 公示地址:环评爱好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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