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发山庄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简述 随着东河区综合经济实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特别是近几年来,人们对住宅的需求观念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住宅小区已成为他们理想的居住家园,包头市金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过全面认真的市场调研,根据目前房地产市场现状与发展趋势,拟于包头市东河区投资建设贵发山庄二期工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年11月,建设单位正式委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和分析了区域自然环境现状和本项目基础资料的前提下,编制完成《贵发山庄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包头市东河区西脑包大街北、西河槽东侧,净用地面积79062.42m2,代征道路70558.75m2,代征道路23368.43m2,建设内容包括住宅、调压站、地下停车场等。
2、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结论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及物料运输、贮存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设备作业产生的施工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城市景观产生的影响等。 项目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建设施工围挡、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用密闭运输等设施减少扬尘污染;在车辆冲洗场地设施沉淀池、优化排水系统等措施使施工期废水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规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影响;合理处置固体废物,杜绝二次污染;合理规划项目布局等措施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而且,施工期环境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期环境影响也随之消除。 (2)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空气无明显影响;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水为居民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市政管网;本项目基本无高噪音运行设备,且大部分噪声设备均布置在地下或室内,噪声经隔声、距离衰减及绿化隔离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每天及时清扫,经集中回收后由垃圾转运站运往垃圾处理场,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3、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经论证,本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东河区发展规划。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不可避免地对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以及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其主要污染物及噪声排放均能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要求,对环境负面影响较小,可以接受。本项目建成后,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十分显著,综合效益明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建设项目可行。 二、征求意见内容 根据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请周围居民可以对下述问题广泛、充分发表意见: 1、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有何看法以及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 2、您认为该项目的主要污染源的认识; 3.最关心该项目的哪类环境污染问题; 4、本工程建设是否可行及对本工程建设的环保工作要求及建议。 三、征求意见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2010.11.21)起10个工作日内(2010.11.30前),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业主单位联系,索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本或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岩
电话:13314861345 环评单位联系人:伏亚萍 电话:010-62875087
包头市金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2010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