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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答疑汇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培训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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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5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2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要求,深化环评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对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保障环评工作质量,维护资质许可事项取消后的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面就现场培训后答疑情况汇总
与大家分享

Q
1.主持人和编制人员可以是同一个人吗?

答:可以

Q
2.2010年之前获得环评工程师证的同志有的以15位身份证报名的,这次平台无法录入。
答:目前没有很好地解决办法,有问题打电话可以解决,打技术支持电话。

Q
3.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学时是有证没证的都要求吗?
答:有无环评证书都要求继续教育,“一定学时”要按照人社部的文件要求执行。

Q
4.作为审查部门,我们受理报告书时需要核实建设指南中的单位能力情况吗?
答:指南中的要求,都不需要审批部门审查,受理不用参照这个。

Q
5.指南中的工作时限?
答:按取证时间,指南仅供参考,供建设单位参照择优选择。

Q
6.退休人员有环评工程师证,返聘可以让他主持项目吗?
答:退休人员不能签字,编制人员也不行,只能作为顾问指导。

Q

7.存档可追溯的时限是什么?

答:就项目而言,整个过程。
Q
8.建设单位平台注册前的资质问题之类的是否清零?
答:之前清零。

Q
9.环评报告在编制过程中,受理后但未审批,主持人离职,怎么办?

答:可以更换主持人,谁签字谁负责,只要签过字的,就得负责。

Q
10.环评单位原有业绩清零吗?
答:建立诚信档案之前的业绩无法在平台展示。

Q
11.编制人员情况表导出一次后还能修改吗?
答:不能。导出之后不能修改了,有重大问题需要变更的可以打电话,后台审查再修改。

Q
12.建设能力指南能否为地方环保局管理依据?
答:不能,指南只是供建设单位考量环评单位能力水平,不作为日常管理的。

Q
13.全职人员怎么判断?
答:社保。近三个月内的社保,如果公司仅成立一个月可以只提供1个月。认定全职只有两种情况:缴纳社保和领取社保的。

Q
14.业绩怎么判断?
答:项目受理之后,平台上全程能体现,后台会自己更新,右侧栏会显示已报送,已批复。

Q
15.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其它协作单位怎么体现,在哪儿签字?
答:不做要求,只需要主持编制单位签字。

Q
16.批复是否需要存档?
答:必须存档。

Q
17.报告书不是一次性通过,会不会在平台显示,且扣分?
答:不显示,只显示已批复情况。扣分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决定。
1、大家之前担心的能力建设指南中的业绩、人员,是否是环评单位的门槛。

培训老师意思是大家可以不用管这个指南,这个指南是给建设单位择优选择评价单位用的,不是环评报审的门槛。也就是说你只要敢做,就只有一个注册师,都能做重点项目。只是需要提醒的是,重点项目是环保部以后复核的必查项,有胆你就做,做了就别怕查。

详见能力建设指南第七条“鼓励建设单位优先选择符合本指南要求的技术单位为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单位配备的全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技术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技术单位的工作业绩和科研工作量以及配备的专业软件和仪器设备数量等情况,可作为建设单位比选技术单位的重要量化参考指标。”

2、感受比较深的是,以后签字人员的责任和风险很大,稍不注意就会有失信行为,有拉入黑名单和终身禁止从业的风险。同样的,也就说,光有证不做签字的挂靠人员会越来越不值钱,以后挂靠行为会很少。签字的注册师会很值钱。

3、这种放开,企业在选择评价机构的时候有没有变化,我的感受是大企业肯定会选择正规的技术单位,小的公司只能做小项目。因为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新表里,大家能看到需要填写“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后这些人签字都要终身负责的。

4、注册环评师应该熟记“编制监督管理办法”27条。这是环评人的红线。一旦触及可能就被拉黑了。

5、评估单位和技术单位不能有关联,另外一旦承接评估,哪怕是一个区的,全国通用都不能做环评业务。

6、针对平台中的近3年业绩,不用录入,系统自2019.11.1自动录入累计。说白了,以前的业绩无法追溯,以前的处罚也不再追溯,在系统里都不会显示。

7、已退休人员不能做为全职技术人员,不能签字。全职人员必须是交纳社保的人,而退休的老同志是领取社保的,不算。可惜了我单位的老同志。

8、培训学时没要求,培训机构没要求。给了宽松的空间。

9、平台注册现在还不完善,大家有项目上报的时候再录也来得及。报送前必须在平台上下载信息表,不得自己制表,下载啊。

10、总体感觉,注册环评师好自为之,签字需谨慎。技术单位需要不断的提升能力,才有立足之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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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5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没证的也要签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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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6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就现场培训后答疑情况汇总
与大家分享

Q
1.主持人和编制人员可以是同一个人吗?

答:可以

Q
2.2010年之前获得环评工程师证的同志有的以15位身份证报名的,这次平台无法录入。
答:目前没有很好地解决办法,有问题打电话可以解决,打技术支持电话。

Q
3.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学时是有证没证的都要求吗?
答:有无环评证书都要求继续教育,“一定学时”要按照人社部的文件要求执行。

Q
4.作为审查部门,我们受理报告书时需要核实建设指南中的单位能力情况吗?
答:指南中的要求,都不需要审批部门审查,受理不用参照这个。

Q
5.指南中的工作时限?
答:按取证时间,指南仅供参考,供建设单位参照择优选择。

Q
6.退休人员有环评工程师证,返聘可以让他主持项目吗?
答:退休人员不能签字,编制人员也不行,只能作为顾问指导。

Q

7.存档可追溯的时限是什么?

答:就项目而言,整个过程。

Q
8.建设单位平台注册前的资质问题之类的是否清零?
答:之前清零。

Q
9.环评报告在编制过程中,受理后但未审批,主持人离职,怎么办?

答:可以更换主持人,谁签字谁负责,只要签过字的,就得负责。

Q
10.环评单位原有业绩清零吗?
答:建立诚信档案之前的业绩无法在平台展示。

Q
11.编制人员情况表导出一次后还能修改吗?
答:不能。导出之后不能修改了,有重大问题需要变更的可以打电话,后台审查再修改。

Q
12.建设能力指南能否为地方环保局管理依据?
答:不能,指南只是供建设单位考量环评单位能力水平,不作为日常管理的。

Q
13.全职人员怎么判断?
答:社保。近三个月内的社保,如果公司仅成立一个月可以只提供1个月。认定全职只有两种情况:缴纳社保和领取社保的。


认定全职只有两种情况:缴纳社保和领取社保的。
领取社保的全职工程师为什么不能主持项目,什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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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5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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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5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析的很全面,奥利给!
我个没证的啥都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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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5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才来留言,可惜了沙发没了
相信以后越来越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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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5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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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5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主分享,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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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5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5、评估单位和技术单位不能有关联,另外一旦承接评估,哪怕是一个区的,全国通用都不能做环评业务。
意思是评估单位不能做环评业务?还是说不能做自己评估单位的环评,其他单位的环评还可以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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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5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18203819518 发表于 2019-11-5 11:01
5、评估单位和技术单位不能有关联,另外一旦承接评估,哪怕是一个区的,全国通用都不能做环评业务。
意思 ...

意思应该是避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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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5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s1104669970 发表于 2019-11-5 11:03
意思应该是避嫌?

根据《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第四项,评估单位不得作为技术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已经很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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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5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18203819518 发表于 2019-11-5 11:01
5、评估单位和技术单位不能有关联,另外一旦承接评估,哪怕是一个区的,全国通用都不能做环评业务。
意思 ...

《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第四项所列受委托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的单位,包括正在接受委托和自委托终止之日起未满6个月的单位。只要接收委托进行评估,不管是哪个区域,就不得作为技术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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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5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噢,之前评估中心也接了不少环评的活
看来以后是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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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5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意思,分析还算蛮全面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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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5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一下后台电话是多少呀,今天就有信息填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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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5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Matcha 发表于 2019-11-5 13:38
请问一下后台电话是多少呀,今天就有信息填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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