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据生态环境部的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中相关规定,对广州格美包装有限公司年产塑料袋印刷品25吨建设项目的竣工情况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 广州格美包装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顺祥路15号之一微观智库园B栋C区第302号,租用1栋4层建筑中的第3层空置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占地7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0平方米,主要以水性油墨、复合胶、塑料薄膜(PP薄膜)等为原料,采用“凹版印刷-复合-分切、制袋-检验、包装”生产工艺,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塑料袋印刷品25吨,印版外购,无制版工艺。 二、项目的污染物治理方案 (1)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花东污水处理厂。 (2)印刷及复合工艺产生的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达标后,经1个15米高排气筒排放。总VOCs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二时段排放限值(排放速率限值严格50%执行)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空原料桶、废印版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等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三、竣工日期及公示期限 竣工日期:工程于2019年4月开工,2019年5月竣工。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格美包装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顺祥路15号之一微观智库园B栋C区第302号 联系人:顾小姐 电话:13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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