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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陈巴尔虎旗天然气工程变更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陈巴尔虎旗天然气工程变更项目 建设地点: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 建设单位:内蒙古晟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内容: 1、废气:项目运行期废气主要为加气站储气罐闪蒸汽、工艺装置区无组织逸散的废气、加气废气和来往加气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 设置卸油油气回收和分散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回收效率为90%;LNG储罐设置BOG冷凝回收装置,回收率为95%,未能冷凝回收的BOG由6m高放散管高空放散; 项目工艺装置区逸散的废气量很小,其排放方式为偶然瞬时冷排放,逸散的废气可迅速扩散;加气采用自动控制装置,汽车加满后自动断开,仅有接口处产生的少量天然气排放,其排放量很小,大气环境中自然扩散;机动车尾气经大气自然扩散。采取以上措施后,该项目产生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固废: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储油罐废渣 、L-CNG储罐底液、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储油罐定期做好清理工作,清理汽油储罐废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理,清理产生的油罐残渣由清理单位收集运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在项目区暂存。L-CNG储罐有底液产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指定垃圾箱内,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本项目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加气站动力设备,压缩机和螺杆泵等设备在工作时会产生噪声和加油泵、潜油泵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及项目区内来往的机动车和油罐车产生的交通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放置于设备间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影响; 进站口设减速、 禁止鸣笛等标志。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19年11月 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2019年11月5日至11月10日 自即日起,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纪斌 联系电话:18604810588 通讯地址: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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