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尖峰矿业有限公司临武县香花铺钨铅锌矿6万吨/年钨铅锌矿资源整合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建设项目简况 湖南尖峰矿业有限公司临武县香花铺钨铅锌矿位于临武县花塘乡境内,项目与2013年停产进行资源整合,整合前原香花铺矿区(现东区)设计能力为3万t/a,原资兴窿矿(现西区)设计能力为3.5 万t/a,项目整合后设计生产能力为6万t/a,分为东区和西区两个区进行开采,先开采东区,后开采西区,两个区不同时开采。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整合过程只对设备进行更新以及对场地进行翻新,地面上进行少量环保设备、设施的建设,因此本次扩建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集中在运营期阶段。 ① 运营期废水 运营期产生废水有矿井涌水、生活污水,其中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沉淀后用于井下降尘,其余达标后外排坑里溪,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外排。 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水在采取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 运营期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有废石堆场扬尘、道路运输扬尘、装卸扬尘和井下废气。其中废石堆场扬尘、装卸扬尘通过洒水降尘进行抑制,道路运输扬尘通过在道路两旁植树、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来进行抑制,井下废气则经引风机外排。 综上,项目运营期废气得到相应的处置,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③ 运营期噪声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交通噪声。项目通过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严禁车辆随意鸣笛以及对运输时间进行控制等来减少噪声,项目产生的交通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并对机械设备进行隔声、减震等措施处理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④ 运营期固废 运营期固废有废石和生活垃圾,废石经检验为一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废石先统一存储至废石堆场,平常可用于铺路,待矿山开采完毕后,全部安全填埋至井下,生活垃圾则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二、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如需要了解该项目的其它相关信息,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索取该项目的相关补充信息。 三、公众参与调查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居住在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居民及项目周围单位的工作人员。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对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 2)项目的主要污染因素。 3)对当地群众生产和生活造成影响的程度如何 4)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5)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及要求。 3、征求工作意见的具体形式 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或上门与公众访谈。 4、公众参与调查及公众提出意见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起10个工作日之内。 四、联系方式1、建设单位:临武县湖南尖峰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成建 联系电话:18073578288 2、评价单位: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文港 联系电话:1378651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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