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规,该项目建设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必须履行发布的“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告如下,并征求公众相关意见。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概况 德宏宏宇实业集团升盈物资有限公司黄标车拆解场项目由德宏宏宇实业集团升盈物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本项目占地面积10695.23平方米,建筑面积811平方米,主要建设黄标车拆解厂房、零部件储存仓库、油品暂存间等附属设施。本项目拟购置拆解设备1套,含氟利昂抽取设备、油水分离设备、剪切机、牵引设备、起重设备等。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回收、拆解黄标车的能力为1000辆,其中:拆解报废轿车300辆/年、客车100辆/年、载重货车600辆/年,并将报废机动车拆解后的废旧钢材、废旧有色金属、废旧塑料、轮胎、橡胶制品、氟利昂、废油液等外售给相应回收单位处理。 三、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德宏宏宇实业集团升盈物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总 联系电话:15758441338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云南禹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13808794978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详见附件。 六、项目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公众对象:本项目参与调查公众对象为与项目相关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项目周围的居民。 公示调查内容:1、对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若有不满意,请说明原因)。2、对项目建设的知情程度(知道或了解项目建设的工程概况和信息途径)。3、对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环境影响利弊关系(具体的有利和不利影响)。4、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若不赞成项目建设,请说明理由)。5、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要求和建议。6、对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审批项目的要求和建议。 七、公众对项目提出意见的接收方式 公众在了解本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环境保护意见。 八、项目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日期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
德宏宏宇实业集团升盈物资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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