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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天月工艺制品厂(迁改扩建)建设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现将佛山市南海天月工艺制品厂关于“佛山市南海天月工艺制品厂(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天月工艺制品厂(迁改扩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东部生态工业园自编号61号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天月工艺制品厂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从事单层方形卡纸、多层方形卡纸的生产、销售,年产单层方形卡纸40吨、多层方形卡纸6吨。
联系人:刘生13922417703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08日-2019年12月0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关于佛山市南海天月工艺制品厂(迁改扩建)建设项目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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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天月工艺制品厂(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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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天月工艺制品厂(迁改扩建)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pdf
(2.77 MB, 下载次数: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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