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十堰西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电动车大货架生产项目位于湖北省丹江口市六里坪移民生态产业园(岗河村),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厂区占地面积8587.8平方米,项目占地面积约380平方米,位于厂区西北角,主要生产电动车大货架,年产量约30万件。二、调查结论
1、本项目已按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规要求,于2016年10月由湖北浩淼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十堰西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万件电动车大货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丹江口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11月21日以丹环函[2016]91号对该项目进行了环保审批。本项目于2016年12月正式开工建设,2017年正式投入生产。 2、本项目排水系统已雨污分流,设置独立雨污水排口,项目投入使用后,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过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六里坪镇污水处理厂。雨水经雨水管道汇集由雨水排口排入雨水管网。废水排放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3、本项目的焊接方法主要是氩弧焊。项目焊丝使用量较少,同时选择施焊时发尘量较少以及焊接材料发尘量较少的氩弧焊,经过车间自然通风,经监测项目厂界外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7mg/m3,废气排放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0mg/m3的限值要求。本项目产生的酸雾较少,产生速率较慢,建设单位在该车间安装了风机进行强制通风,加速酸雾废气的扩散,能使厂界酸雾废气浓度较小。经监测,厂界外硫酸雾最大浓度为0.20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1.2mg/m3的限值要求。 4、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各类机加设备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设,并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5、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是毛坯件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废钢屑等;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槽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危化包装。边角料设置一般固废暂存点收集后统一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槽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酸包装桶等危险废物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统一收集后交给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通过对该项目的实地勘察,建设项目已建成投入生产。其规模、功能及内容与环评报告中的规模、功能及内容基本相符,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已按环评要求基本落实到位。 7、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未接到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十堰西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岑先生(13593720099)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项目实施情况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2)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3)项目今后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环保方面的要求和建议; (4)与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方面的要求和建议; (5)公众关心的其它问题。 五、公众提交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对项目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建议的公众可下载并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或按上述联系方式(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 六、公示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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