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林科技有限公司高档竹木餐具、智力玩具 的开发和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说明 2019年10月13日,江西三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根据《江西三林科技有限公司高档竹木餐具、智力玩具的开发和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参加验收会的有江西瑞彼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专家共6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成员和与会代表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会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靖安县工业园雷公尖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15°22′36.4″、北纬28°52′1.9″,总占地面积13000m2。 项目为新建,购买江西大森林工艺品有限公司部分土地和厂房进行建设,只对现有厂房进行修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餐具、玩具车间、竹筷生产车间、拼版车间、喷漆房、原材料库等。 项目竹筷生产工艺主要由方坯平头、成型、干燥、研磨、初评选、精选、微波、完封等工序组成;竹木餐具、智力玩具生产工艺主要由裁料、车床成型、拼版、砂光、喷漆、精砂光、检验、包装、出货等工序组成。形成年产竹筷50万箱、竹木餐具及智力玩具500万个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江西三林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委托宜春市益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三林科技有限公司高档竹木餐具、智力玩具的开发和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07月取得了靖安县环境保护局对该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为靖环评字[2018]26号。项目于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12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 项目自投产以来未发生环境污染纠纷事件,未受到所在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申请排污许可证。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占总投资的4.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江西三林科技有限公司高档竹木餐具、智力玩具的开发和生产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及相关环保设施。 (五)验收时间 根据项目环保管理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19年5月委托验收监测单位承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接收委托后,验收监测单位于2019年5月10~11日派出技术人员进厂进行了现场监测,核实了项目配套环保治理设施的建设情况、查阅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依据验收监测结果以及现场勘查情况编制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对比,实际建设内容发生了如下变动: (1)原环评中项目除漆雾废水循环使用,定期外排,实际为除漆雾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所产生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2)原环评中项目竹筷生产车间及玩具餐具生产车间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外排,实际为竹筷生产、竹木餐具及玩具加工粉尘经集气罩+等离子吸尘机处理+15m高排气筒外排。 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废水主要为水帘式漆雾净化装置产生的废水、员工生活污水。 水帘式漆雾净化装置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经污水管网排入靖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废气主要为竹筷生产、竹木餐具玩具加工粉尘、喷漆房废气。 在竹筷生产、竹木餐具及玩具加工车间的产尘设备处各设置一个集气罩,粉尘经收集至一套等离子吸尘机处理后通过两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喷漆房废气经一套水帘式漆雾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 (三)噪声 噪声源主要为平断料机、成型机、抛光机、砂光机、带锯机、砂磨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优化厂房平面布置、厂房封闭、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低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主要固体废物是边角料及废次品,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及员工生活垃圾。 竹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加工边角料和次品,集中收集后出售综合利用;除尘器粉尘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原材料包装桶(油漆、拼板胶包装桶)(HW49)、废活性炭(HW49)、漆渣(HW12)一并委托九江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其他设施 (1)企业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安排了专人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四、污染物排放情况 江西瑞彼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0~11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监测。监测期间生产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负荷达到76%,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处的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 氨氮、 悬浮物、动植物油类的监测值均达到靖安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竹筷生产、竹木餐具及玩具加工废气粉尘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喷漆房废气VOCs排放浓度均达到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GB12/524-2014)表2中新建企业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最大值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VOCs最大值均达到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GB12/524-2014)表5中厂界监测点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水、废气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组经现场检查,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结合现场踏勘,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要求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在完成验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前提下,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公示日期:2019年11月8号-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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