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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恒逸化工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吉林恒逸化工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9年11月10日至2019年11月22日)。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吉林恒逸化工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 项目地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单位:吉林恒逸化工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吉林恒逸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是以精细化工制造为主营业务的的民营企业。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法人代表朱志祥。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包括年产3000吨五氯吡啶、年产1000吨氯氟吡氧乙酸酯、年产5000吨3,5,6-三氯吡啶醇钠、年产1000吨联苯肼酯、年产2000吨3-甲基-2硝基-苯甲酸、年产2000吨4,4'-二氟二苯甲酮、年产300吨5-氟胞嘧啶;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吉林恒逸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桥 联系电话:13069189929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吉林岚璟环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佳齐 联系电话:1384463458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本项目环评程序: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以及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给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 本项目环评主要工作内容由:1.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调查;2.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3.确定评价等级,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或实施方案;4.进行环境影响预测;5.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6.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保护措施及建议,编制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吉林恒逸化工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2019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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