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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鼎鸿塑编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5000吨/年塑料编织吹塑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名称:内蒙古鼎鸿塑编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5000吨/年塑料编织吹塑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鼎鸿塑编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①年回收内蒙古红阳高温隔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废旧编织袋和内衬袋5000吨,其中废旧编织袋3000吨(主要成分聚丙烯),废旧内衬袋2000吨(主要成分聚乙烯),生产聚丙烯颗粒3000t/a,聚乙烯颗粒2000t/a; ②利用回收塑料编织袋产生的聚丙烯颗粒500吨,生产新塑料编织袋501t/a;利用回收内衬袋生产的聚乙烯颗粒300.6吨,生产新吹塑袋300吨; ③剩余生产的聚丙烯和聚乙烯颗粒出售。 二、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情况 1、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原料加热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塑料颗粒切割过程产生粉尘。 (1)非甲烷总烃 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以原料用量的1‰计。 本项目各产污工序均设有集气罩,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由集气罩收集至“UV光解+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集气罩的收集效率为95%,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通过车间排风扇排入大气。UV光解+活性炭吸附去除效率为95%。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32t/a,排放速率0.13kg/h,排放浓度13mg/m3,非甲烷总烃经处理后由车间顶部高15m烟囱排入大气。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的限值要求。 (2)粉尘 本项目废塑料(包括废编织袋和废内衬袋)破碎和切割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废塑料破碎过程在破碎间进行,破碎间密闭,顶部由集气罩,将产生的粉尘全部收集到布袋除尘器;切割工序上方有集气罩,切割过程不封闭,集气罩的收集效率为95%。本项目粉尘的产生量以原料用量的1‰计,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粉尘产生量为5t/a。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则本项目粉尘排放量为0.1t/a,排放速率0.04kg/h,排放浓度4mg/m3。粉尘经处理后由由车间顶部高15m烟囱排入大气。粉尘的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的限值要求。 2、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 (1)无组织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各产污工序均设有集气罩,集气罩的收集效率为95%,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通过车间排风扇排入大气。车间安装6台排风扇,单台排风扇风量20000m3/h。本项目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31t/a,排放速率为0.13kg/h,排放浓度1.08mg/m3。 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无组织粉尘 本项目废塑料(包括废编织袋和废内衬袋)破碎和切割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废塑料破碎过程在破碎间进行,破碎间密闭,顶部由集气罩,将产生的粉尘全部收集到布袋除尘器;切割工序上方有集气罩,切割过程不封闭,集气罩的收集效率为95%。未收集的粉尘通过车间排风扇以无组织形式排入大气。本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25t/a,排放速率0.10kg/h,排放浓度为0.8mg/m3。 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无组织VOCs 本项目使用水性油墨在塑料编织袋上印刷文字,油墨使用量100kg/a,根据油墨成分,油墨中挥发成分占5%,则VOCs产生量为5kg/a,产生的VOCs通过车间排风扇以无组织形式排入大气。本项目VOCs排放量为0.0005t/a,排放速率0.0002kg/h,排放浓度为0.0016mg/m3。 无组织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水环境 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废塑料包装袋回收加工过程的破碎和清洗工艺,此外还有少量办公人员日常生活用水。破碎和清洗工艺使用中水,生活用水为新鲜水。本项目中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中,定期由商都县污水厂拉运处理。 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92t/a,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拉运至商都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的限值要求。 4、环境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包括各类水泵以及车间内的风机。各类水泵由于流量和功率较小,产生的噪声约在75dB(A)左右;车间风机产生噪声强度约为90dB(A)。 本项目对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进行全封闭处理,并对厂房墙壁和房顶局部做吸声处理,有效的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减震、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噪声厂界贡献值低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共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破损的塑料编织袋和吹塑袋)直接回用于生产的破碎和熔融工序。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布袋除尘器破损的布袋。 除尘灰主要为塑料粉末和灰尘,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除尘灰产生量为9.65t/a。除尘灰由企业定期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本项目安装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为保证除尘器的正常运行,企业运营过程中对布袋除尘器进行维护,会更换少量的破损布袋。本项目破损布袋产生量约为5t/a,布袋由企业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2)危险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吸附废气的废活性炭、UV光解设备产生的废灯管、废油墨包装物。 ①废活性炭 本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15t/a。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39-49。废活性炭装入PE桶中密封,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 ②废灯管 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4-49。本项目废灯管产生量约为0.02t/a。废灯管装入PE桶中密封,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 ③废油墨包装物 废油墨包装物产生量约为0.01t/a。废油墨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12染料、涂料废物,废物代码264-013-12废油墨包装物装入PE桶中密封,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 (2)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生活垃圾以0.5kg/d·人计,则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t/a。生活垃圾由企业集中收集后与除尘灰一起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和相关信息的方式 如需查阅报告书或咨询有关信息,可于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咨询、查阅环评文件可公开版本。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益海废旧塑料再生有限公司 联系人:浦伟 联系地址: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东侧的工业集中区内蒙古红阳高温隔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电话:18560838353 评价单位名称:北京尚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朝阳路8号朗廷大厦B座8层812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94711081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建设项目环评公众意见表下载网址:见网页附件 本次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22日。 内蒙古鼎鸿塑编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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