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仓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熔炼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材料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仓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熔炼炉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项目单位:苏州仓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直塘区沙南公路北 项目投资:1100万元 产品方案及工程内容:将现有22T燃油反射铝熔炼炉改为天然气反射炉,将10吨的燃油反射铝熔炼炉改为燃气40吨双室铝熔炼炉,技改项目完成后将形成年产6万吨铝合金锭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苏州仓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直塘区沙南公路北
联系人:吴燕飞 电话:0512-53252520 传真:0512-53256375 Email: wu.yanfei@cangsongmetal.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高新区苏新环境科研技术中心
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浒关分区大同路12号 联系人:郁金国 电话:18762892115 Email:prf68310199@163.com (四)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项目含颗粒物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二级除尘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沙溪污水处理厂集中片,各类固废经妥善处置后排放量为零。 技改项目在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熔炼有色金属时产生的粉尘和SO2,采用旋风、布袋二级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技改项目无工艺废水排放,循环冷却排水作为清下水经雨水管网排入附近河道,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混合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技改项目主要噪声源有除尘系统风机、冷却塔、筛料机等,单台高噪声设备的噪声值为70~85dB(A),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远离厂界,同时经减振和厂房隔声后排放。 技改项目固废主要为分拣、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橡胶及不可利用的拆解剩余物、布袋除尘器清灰粉尘及办公生活垃圾。废橡胶作为废品出售,拆解剩余物、粉尘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对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代码,技改项目属于铝冶炼,代码C[3316],产品为再生铝,不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标(2007年)》中限制类第(十)“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第二款 电解铝、铜、铅、锌等有色金属冶炼”,对照国家发改委2005年12月31日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江苏省经贸委2006年颁布的《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苏政办发[2006]160号)及《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技改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 技改项目位于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所占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属于《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96号)中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用地政策。 技改项目投产后,将形成年产6万吨合金铝的规模,采用的工艺处于国内先进水平,符合《铝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2007年第64号)中相关要求。 技改项目属于铝冶炼,代码C[3316],项目不新增用地,符合节能减排相关政策的要求,建设项目位于太仓市沙溪镇,所占用地属于二类工业用地,符合沙溪镇的环保规划及沙溪镇的发展定位。 (2)技改项目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与排放,职工生活污水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经过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达到零排放。 (3)技改项目引进成熟的生产工艺和先进的生产设备,通过与现有项目对比,技改项目物耗、能耗及污染物排放量均有所降低,属国内先进的生产工艺水平;技改项目的建设符合规模经济的理念,技改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4)技改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大气污染物:技改项目实施后,削减有组织排放总量为颗粒物:0.09t/a、SO2:14.92t/a。 水污染物新增接管考核总量指标: COD:0.61t/a、SS:0.24t/a、氨氮:0.04t/a、总氮:0.04t/a、总磷:0.005t/a、动植物油:0.04t/a、LAS:0.012t/a。通过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沙溪污水处理厂。 固体废物:零排放。 技改项目投产后,全厂污染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大气污染物:颗粒物:1.21t/a、SO2:0.23t/a。 水污染物新增接管考核总量指标:COD:2.84t/a、SS:1.32t/a、氨氮:0.18t/a、总氮:0.23t/a、总磷:0.03t/a、动植物油:0.15t/a、LAS:0.09t/a。通过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沙溪污水处理厂。 固体废物:零排放。 平衡途径: ①大气污染物总量平衡途径 技改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排放总量较技改前有所减少,可在现在项目总量内平衡。 ②水污染物总量平衡途径 技改项目排放废水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沙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技改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清运考核量,包含在沙溪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 (5)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技改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环境质量现状较好;评价区域内七浦塘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的要求;区域声环境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6)正常排放情况下,技改项目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各大气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均未达到10%标准值的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非正常工况下,各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与正常排放情况相比均有明显增加,但均未超出超过了质量标准的要求,且非正常情况持续时间较短,总体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变化。根据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计算,全厂需以厂界为边界向外设置50m卫生防护区,在此范围内目前有3户居民,建议对此3户居民进行拆迁。 技改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与排放,职工生活污水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沙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放七浦塘;项目高噪声设备通过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影响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外界环境造成影响;项目所产生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可见技改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质量下降。 (7)根据风险预测分析结果,技改项目实施后,泄漏事故会对人体健康及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通过加强对易燃品的管理,制定合理、有效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可确保火灾风险值处于可接受水平。 通过设置风险防范措施,建立风险应急预案,基本能够满足当前风险防范的要求,可以有效的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和处置,结合企业在运营期间不断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工厂发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较低的水平,风险发生概率及危害将低于国内同类企业水平,技改项目的事故风险值处于可接受水平。 (8)调查结果显示:对于技改项目的建设,调查结果显示:对于技改项目的建设,有18人表示坚决支持,所占比例为30%;42人表示有条件支持,所占比例为70%,支持条件是要求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治理措施,减轻对环境的影响;无人反对。由此可见,在技改项目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加强环境治理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地周围大部分公众对项目建设是持支持态度。 在公众调查的意见及建议中,大部分公众要求技改项目在建设中要采用和引进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建设单位承诺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过程中,公众如想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天内可以到苏州仓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索取;如公众认为必要,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本项目环评补充信息,从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审批前同样到以上地点索取。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直径为3km的圆形区域内),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对本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苏州仓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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