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冯瑞 于 2019-11-11 11:07 编辑
吉林同鑫热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新供热分公司锅炉房2台40吨(29MW)锅炉及除尘系统改扩建项目 第一次公示 吉林同鑫热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长春市朝阳区星火路与开宇街交汇建设“吉林同鑫热力集团高新供热公司2台40吨(29MW)锅炉及除尘系统改造”,我单位已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给吉林省泓淇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根据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现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与项目相关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公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 吉林同鑫热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新供热分公司锅炉房2台40吨(29MW)锅炉及除尘系统改扩建项目 | | 吉林同鑫热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新供热分公司投资500万,建设两台40吨燃煤热水锅炉,并对3、4#除尘系统进行改造。4#炉采用烟气除尘脱硫脱硝一体化装置,利用湿式除尘器和逆向喷淋脱硫塔原理相结合工艺,药剂采用尿素加三乙醇胺同时脱硫脱硝。3#炉采用小陶瓷多管除尘器进行一次除尘,将原有湿式除尘器进行提标改造,增加喷淋系统及导流板。 | | 单位名称:吉林同鑫热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新供热分公司 |
| |
| | | |
| |
| | |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在环境保护局备案→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监测、工程分析、环影响预测等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 | (1)概述;(2)总则;(3)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9)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 (1)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有何看法,环境污染的主要问题; (2)您对项目建设持什么态度,是否同意该项目的选址; (3)您认为该项目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是否有利于当地环境改善; (4)您认为项目建设对您有哪些不利影响,项目建成后对您有哪些不利影响,对项目(主要是环境保护方面)有哪些建议(意见); (5)您对环保部门的要求和建议; (6)其它意见和建议。 | | 1、以电话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意见,电话:冯瑞18743280605。 3、邮寄地址:吉林市丰满区海口路世纪花园小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