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0日,安徽中柘建设有限公司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组织了安徽中柘建设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中柘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安徽国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单位)等单位共7位代表,会议邀请3位专家(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 会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评批复要求等对《安徽中柘建设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踏勘了项目建设现场,审阅了项目有关资料,经认真评议工作组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中柘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合肥市长丰县吴山镇G206西; 该项目已建成混凝土生产楼1栋,包括180环保型自动化生产线2条,配套建设粉料筒仓8座、砂石料堆场1座及相关污染处理设施等,已建成部分可实现年产商品混凝土20万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业经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2018-340121-30-03-022565;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于2019年1月28日取得长丰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审批文号:长环建【2019】16号。 本建设项目于2019年2月开工建设,2019年8月进入调试试生产阶段。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1151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50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30%。 (四)验收范围 安徽中柘建设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全部工程建设,已建成混凝土生产楼1栋,包括180环保型自动化生产线2条,配套建设粉料筒仓8座、砂石料堆场1座及相关污染处理设施等,已建成部分可实现年产商品混凝土20万吨。本次验收范围针对建设项目已建成的相关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的运行及措施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内容有废气、废水、厂界噪声监测及固体废物核查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1、项目计划设置10m3外加剂储罐2个。实际建设过程中设置10m3外加剂储罐6个,2用2备,同时设置2个空外加剂储罐,作为使用的储罐发生泄漏或损坏时,罐内外加剂转移暂存,降低环境风险。 2、项目环评计划建设砂石分离机+30m3沉淀池分离沉淀生产废水。实际建设过程中,安装砂石分离机,建设沉淀池30m3+清水池400m3,沉淀后的废水暂存于清水池,用泵机输送至搅拌生产工序回用于生产。 3、项目环评8个筒仓各设置1个脉冲布袋除尘器,配料工序设置2个袋式除尘器,搅拌工序设置2个袋式除尘器。实际建设过程中,8个筒仓各设置1个脉冲布袋除尘器,配料工序及搅拌工序共设置2个脉冲布袋除尘器,每条生产线设置1个,搅拌工序系带湿作业,产生颗粒物较少,项目将每条生产线配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及搅拌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进行集中收集,每条生产线设置1个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基本与环评一致,部分污染物处理设施改进了处理工艺,各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收集处置。本项目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混凝土生产搅拌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无废水排放;料场微喷淋抑尘水进入砂石料或蒸发,无废水外排;洒水降尘、绿化用水全部消耗,无废水外排;砂石冲洗、车辆、设备及场地冲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沉淀池(30m3)+清水池(400m3)分离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吴山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 建设项目废气污染主要是上料、输送、配料、搅拌、出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等。 (1)上料、输送 项目建设有封闭式料场1座,系混凝土搅拌楼共用料场。黄砂、石子等砂石料颗粒比重大,不易产生扬尘,料场采取定期微喷淋措施,可有效抑制黄砂、石子原料卸料、上料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水泥、粉煤灰、矿粉等粉料经封闭式罐车运至厂内,通过气力输送至各自粉料筒仓,后经螺旋喂料系统输送至搅拌机顶部密闭配料仓内进行计量,之后进入搅拌机待混合搅拌,每个粉料筒仓仓顶均设置有脉冲布袋除尘器,项目粉料筒仓共有8台脉冲布袋除尘器。 厂区主要交通道路均实现全硬化,并定期洒水,可有效降低车辆运转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2)配料、搅拌、出料 项目黄砂、石子等原砂石料颗粒比重大,输送配料过程中基本无颗粒物产生,且砂石料输送带已进行遮盖封闭。 水泥、粉煤灰、矿粉等粉料经螺旋喂料系统输送至搅拌机顶部密闭配料仓内进行计量,该过程会有少量颗粒物产生。每条生产线配料过程均为密闭操作,每条线配料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各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 产品搅拌过程中加入一定量的水,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较少,整个搅拌过程密闭,每条线搅拌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管道收集后与粉料配料工序共用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即项目每条生产线配料、搅拌工序各建设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共建设2套除尘装置。 项目各环节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输气管道送至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本扩建项目商品混凝土产品为湿式状态,不易产生扬尘,故出料时无粉尘产生。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的各类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针对生产车间的高噪声源采取的治理措施主要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区、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气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砂石分离机及沉淀池分离沉淀的砂浆以及设备保养产生少量废润滑油。 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沉淀砂浆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依托“年产15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一期)项目”已建成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外排废水中COD、BOD5、SS、NH3-N排放浓度均低于吴山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二)废气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气筒高25m,达到标准要求高度。验收监测期间,外排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的浓度最大值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周界处浓度限值要求。 (三)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各厂界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噪声均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2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 经核查,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气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砂石分离机及沉淀池分离沉淀的砂浆以及设备保养产生少量废润滑油。 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沉淀砂浆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依托“年产15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一期)项目”已建成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其他项目厂区已安装在线视频监控,实时记录污染设施运转状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五、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勘查结果,安徽中柘建设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形成初步结论如下:本项目目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项目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原则上同意通过验收。 六、后续要求 1、根据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加强与项目区域公众的沟通,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对项目运行的环境影响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项目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提高职工环保意识; 3、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4、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完善网上填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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