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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城租赁住房一期A地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要求,滨海新城租赁住房一期A地块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已按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向公众公示《滨海新城租赁住房一期A地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滨海新城租赁住房一期A地块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专家评审意见表》。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验收调查单位或建设单位咨询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公示的期限:2019年11月13日起20个工作日。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州市大数据产业基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研发楼二期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13489152014
3、验收调查单位联系方式
验收调查单位:福建省建研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8号创业大厦附属楼3楼304-A104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859109024
电子邮箱:16354853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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