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狼牙1031 于 2019-11-19 10:05 编辑
平江县峰岭箐华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平江县峰岭箐华养猪场建设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平江县峰岭箐华养猪场建设项目 2、项目概要 建设单位:平江峰岭箐华果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平江县梅仙镇三里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平江峰岭箐华果业有限公司拟在平江县梅仙镇三里村投资9679万元建设平江县峰岭箐华养猪场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80亩,常年存栏4800头母猪,建成后每年可向社会提供良种商品苗猪12万头,本项目主体工程主要包括:公猪舍、待配舍、妊娠舍、分娩哺乳舍、保育舍、待售猪观察室、装卸猪斜台。辅助工程包括仓库、水泵房、水塔、污水粪便处理设施、变配电室、消毒室、办公室、生活用房、门卫值班室等。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平江峰岭箐华果业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平江县梅仙镇三里村 3、项目联系人:毛总 4、联系电话:0731-85622951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联系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889号监测楼 3、联系人:谭工 4、联系电话:0731-8562271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环评接受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现场踏勘→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详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环境风险评价等)→广泛公众参与→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2、主要工作内容 (1)进行现场踏勘,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分析区域环境影响源,确定区域主要环境问题; (2)分析项目运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提出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4)对拟定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论证。 (5)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收集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6)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7)评价项目与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做出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对本项目的基本态度; (2)对建设单位建设该项目的意见; (3)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或改进建议; (4)对本项目建设和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
平江峰岭箐华果业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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