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ndiamo 于 2019-11-18 14:26 编辑
贵州潮亿源矿业有限公司贵州省清镇市卫城长冲铝土矿(变更)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拟报批前公示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贵州省清镇市卫城长冲铝土矿(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前公示稿)的有关评价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贵州潮亿源矿业有限公司贵州省清镇市卫城长冲铝土矿(变更); 2)建设地点:贵州省清镇市麦格乡卫城镇境内; 3)建设单位:贵州潮亿源矿业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贵州省清镇市卫城长冲铝土矿位于清镇市城区北西349°,直线距离约25.6km,距卫城镇约10km,行政区划隶属清镇市麦格乡、卫城镇管辖。 由于原设计的主斜坡道位于矿区东南侧2号拐点附近,井口及工业场地无法办理征地手续,无法按设计施工,遂将主斜坡道调整至矿区北侧7号拐点附近。同时,为简化矿山开拓系统,将原设计的折返式主斜坡道调整为直线式斜坡道,取消一盘区回风斜井和辅助斜井,在原设计的辅助斜井场地新建回风竖井。调整二盘区进风竖井的位置,修改后的开拓方案为一盘区共布置1个进风井(主斜坡道)和1个回风井(回风竖井);二盘区共布置2个进风井(主斜斜坡道和二盘区进风竖井)和1个回风井(回风竖井)。鉴于此,业主委托贵州创新矿冶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月编制了《贵州潮亿源矿业有限公司贵州省清镇市卫城长冲铝土矿开采方案设计(新建)》、《贵州潮亿源矿业有限公司贵州省清镇市卫城长冲铝土矿安全施设计(新建)》并于2018年2月获得《贵州潮亿源矿业有限公司贵州省清镇市卫城长冲铝土矿(新建 50万t/a)建设项目安全施设计审查的批复》(筑安监函〔2018〕17号)。 根据变更后的开采设计方案,贵州省清镇市卫城长冲铝土矿(变更)后设计生产能力50万t/a,矿井设计服务年限21a,采用斜坡道开拓,设计分两个盘区进行开采矿区范围内保有Ⅰ号、Ⅱ号两个独立的矿体,以矿体边界为界划分为两个盘区进行开采;工业场地由主井工业场地和风井工业场地组成,设计主井工业场地内布置综合办公楼、宿舍、机修房、配电房、堆矿场等;设计风井工业场地内布置变电所、空压机房、风机房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建设期:矿井建设总工期为24个月。建设期建材等的运输,可能会造成沿途公路旁噪声、扬尘污染;施工废水及施工生活污水若不合理利用将造成水污染,新建工业场地及临时排矸场的施工噪声、扬尘也将对周围生活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2)运营期:项目建成后;生产过程中扬尘及道路扬尘对环境空气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矿井水、生产生活污水排放对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工业场地噪声可能对附近居民有一定的影响;项目固体废物排放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地下矿体开采可能造成地表塌陷,矿区内受采动影响的主要有建筑物、土地、植被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及生产污水,评价建议优先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和矿井水处理站,建成后,将施工期污废水处理后回用于工业场地绿化以及浇洒道路,水处理站建成前,矿井需建设旱厕、沉淀池、隔油池等对污废水进行初步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防尘、绿化用水,不外排。 评价要求合理组织施工和工程设计,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防尘措施,生活尽量使用清洁能源,确需使用炉灶的,应燃用低硫煤,工业场地及矸石周转场应做好施工洒水防尘措施,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运输时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行驶,防止运输二次扬尘产生。 评价要求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强化施工期噪声的管理,避免噪声扰民事件发生。 施工期掘进矸石及地面开挖的土石方,主要用于场地平整或用作填方,土石方内部消耗,少量不足用掘进废石进行补充,多余部分运往矸石周转场处置,减少固体废弃物堆存。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矿山开发后区域生物量的减少程度对评价区内生态系统稳定性影响是可以承受的。矿山各场地、废石场等的施工,进场道路的修建,除占地使植被消失减少外,还将对自然植被造成破坏性影响,占地对植被的破坏是永久性的。项目建成后,灌木林地、疏林地植被除了被建筑设施取代外,另一部分,将变成为花、草、树木等绿化植被,建设项目绿化后可以减少部分植被损失。 2、水环境保护措施 (1)工业场地生活污水 在工业场地设置生活污水处理站,食堂污水和机修车间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汇入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污水经生物接触氧化、脱磷脱氮处理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2 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进入排放水池,与处理达标的矿坑水一起通过自建排污管自流排入高山小溪。 (2)工业场地淋滤水 矿区工业场地内设堆矿场,若不采取措施,雨水冲刷矿体,将导致大量颗粒物随雨水进入地表水体,为避免雨水对矿体冲涮,环评要求堆矿场设置为半封闭棚架式堆矿场,四周设截排水沟。同时在工业场地四周均应搞好截水沟,场内修收集沟渠及沉淀池,将工业场地淋滤水收集后引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 (3)矿井水 矿山开采期间,在工业场地设置矿井水处理站,矿井水处理站按两期建设,前期建设的矿井水处理站按一盘区最大涌水量设计,处理规模6000 m3/d(500m3/h);到二盘区开采时,将规模扩大至满足二盘区最大涌水量处理需求,即9600 m3/d(800m3/h),采用中和调节+混凝沉淀+二级曝气+二级锰砂过滤+消毒处理工艺处理,矿井水处理达标后最大程度复用,复用剩余部分,通过管道自流进入高山小溪排放。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矿方不采用燃煤锅炉,采用热泵热水机组进行供热,彻底排除燃煤烟气的污染影响。工业场地储矿场为半封闭棚架式结构,同时采取喷雾洒水措施,减轻扬尘对环境空气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对矸石周转场产生粉尘主要采取喷雾洒水防尘的措施。矿井产品汽车运输产生的废气、运矿公路产生的运输扬尘等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矿井新增的交通流量对道路两侧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采取综合治理措施,除尽量选用低噪声机电设备,进一步优化车间及厂区布局外,设置围墙,同时分别采取消声、吸声、隔声、阻尼、减振等声学治理措施。使场地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此外,矿井生产人员采取个体防护措施防尘防噪。 5、固体废物处置 矿井尽量开展矸石综合利用,建设期用于平场填方,剩余部分运至临时排矸场堆放。生产营运期矸石运至临时排矸场堆置,排矸场设置截排水沟,加强监测,采取防尘和绿化措施。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矿井水处理站污泥干化后掺入原煤外售,废机油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回收。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清镇市卫城长冲铝土矿项目建设符合区域开发规划、环保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有积极作用,其建设是必要的。 清镇市卫城长冲铝土矿项目组成、选址、布局、规模、工艺总体可行;公众支持率高;污染物排放总控指标要求征得当地环保部门同意和落实;矿井水、矸石等均要求进行综合利用;沉陷区制定了生态综合整治规划;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和强度均较小。环评报告和开采方案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在本矿井和贵州其它矿区均有成功实例,实践证明是可行、可靠的。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清镇市卫城长冲铝土矿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通过下述联系方式直接向建设单位反馈。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1)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贵州潮亿源矿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清镇市卫城长冲铝土矿 联 系 人:章总 联系电话:13858734567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本获取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本。 1)报告书拟报批本(详见附件2) 2)纸质报告书获取途径:贵州省清镇市卫城长冲铝土矿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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