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台安县宝利养殖场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进行公示,使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台安县宝利养殖场年出栏180万只肉鸡养殖项目 建设地点: 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桓洞镇小河子村 建设内容:项目投资30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28000m2,总建筑面积为17972m2。主要建设内容为共有鸡舍14栋、仓房8个、水处理配电室1栋、 锅炉房1栋、食堂1栋、消毒室1栋、警卫室1栋等。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台安县宝利养殖场 单位地址: 台安县桓洞镇小河子村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15241216552 三、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环评单位名称:辽宁大奥环评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激光产业园 四、公众意见表及环境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途径 1、公众意见表 网络链接:(见附件)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网络链接:(见附件) 纸质报告书查阅途径: 可与建设单位张先生联系查阅 公示张贴地点: 项目所在地村镇周边敏感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在了解了本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就下列问题提出看法: 1、通过信息公示,您对项目的情况了解多少? 2、您认为项目建设的有益之处是什么? 3、在项目建设期和投入运营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措施有什么好的建议? 5、您是否同意该工程的实施? 6、如果您不同意该项目,请说明理由,并提出您的建议。 7、其他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联系电话。 2、填写公众意见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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