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枫子不疯 于 2019-11-20 09:06 编辑
前言: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对广州协耀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调试情况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 广州协耀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增城市新塘镇荔新公路段(即广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福2厂房),是一家从事生产铁箱、木箱、木托盘的企业,建筑面积约为4000平方米,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万元。 二、项目生产产生的污染物及治理方案 广州协耀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为:有机废气、生活污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 (1)废气:①木质粉尘:木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②铁件切割粉尘:金属粉尘基本在车间内部沉降,通过加强车间通排风,无组织排放;③铁件除锈粉尘:粉尘经袋式除尘器集尘处理后由风管引至车间顶部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④焊接烟尘:焊接烟尘经移动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⑤喷粉粉尘:喷粉粉尘经滤芯除尘装置过滤收集后的粉尘统一由排气系统收集后由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⑥固化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至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经过基础减振、隔声等处理,合理安置高噪声设备。 (4)固废:①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②喷粉滤芯收集粉末回收利用;③废边角料、废木料、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交由专门公司回收处理;④废活性炭依托暂存于福耀公司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理 三、调试日期及公示期限 调试日期:于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20日。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协耀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州增城市新塘镇荔新公路段(即广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福2厂房) 联系人:邹先生 电话:139****2997 广州协耀机械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19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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