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锦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科·集美锦湾项目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 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信息公示说明
重庆南锦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科·集美锦湾项目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已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于2019年11月14日通过专家组现场检查和验收报告的审查。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验收报告文本详见附件。 (一)验收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科·集美锦湾项目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 (2)建设性质:新建 (3)总投资:90000万元 (4)建设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组团S分区S42-4/04地块 (5)建设单位:重庆南锦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施工单位: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建设规模和内容:本次验收金科·集美锦湾项目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相关的配套用房、环保设施。其中1#-7#楼为多层住宅;8#-11#楼为高层住宅;12#楼为幼儿园;S-1#、S-2#、S-3#楼为商业;13#为地下车库(-1F、-2F、-3F)住宅共计1118户,3578人。配套的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项目总投资9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9)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重庆市林康环保有限公司 (二)验收项目完成情况 金科·集美锦湾项目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已完成建设,配套的环保设施按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已建设完毕。项目所在地点、建设总规模、使用功能与环评基本一致。 (三)环保手续完成情况 项目在方案设计阶段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完善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主体工程建设时同步完成了相应环保设施的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 (四)环保设施建成情况 工程主体建设时,已经同步开展环保设施的建设,本次验收范围设置一座生化池,处理能力870m3/d,负责收集收集金科·集美锦湾项目的废污水。S-1#、S-2#、S-3#楼商业餐饮废水经S-2#、S-3#楼之间的隔油池预处理后一起汇入生化池处理。居民厨房废气引至各对应楼栋屋顶排放。裙楼商业部分废气排放油烟烟道经专用油烟竖井对应楼栋屋顶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8#楼楼顶排放较好地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各项设施建设较好,基本符合环评报告及审批文件要求。 (五)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报告和现场检查结果看,金科·集美锦湾项目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各项环保设施建设到位,较好地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环保要求。工程建设期间,未发生重大污染和环保投诉事件。现有环保设施能符合运营期污染物排放及处置要求,满足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已组织验收组通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验收信息公示期限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7日。报告文本请公众通过环评爱好者(http://www.eiafans.com/forum.php)网站进行自主查询
重庆南锦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