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顶酷乐器有限公司 新建烤漆生产线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10月26日,天津市顶酷乐器有限公司根据《天津市顶酷乐器有限公司新建烤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天津市顶酷乐器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宝坻区塑料制品工业区福聚路 17 号,工程占地7141.87m2,专业从事爵士鼓、管乐器的制造。 本项目于2019年6月施工,2019年8月竣工,2019年10月进行监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9年5月委托河南极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天津市顶酷乐器有限公司新建烤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6月4日取得了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局下发的审批意见(津宝审批许可[2019]525号)。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30万元,环保投资为18万元,占总投资的60%。 (四)验收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验收范围为《天津市顶酷乐器有限公司新建烤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相关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工程建设较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未发生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喷漆及烘干过程的废气、打磨和抛光过程的粉尘。喷漆和烤漆废气经水帘柜+一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净化装置”设备处理后,由一根 15m 排气筒P4排放;打磨抛光废气依托原有工程已建的1#和2#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原有排气筒(P1、P3)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用水主要是喷漆房水帘柜用水,本项目共设 4个水帘柜,每个水帘柜水量约0.8m3,用水经“絮凝沉淀+过滤”后全部进行循环利用,不外排,仅需定期补充水。 (三)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设备主要为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会产生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及减振、隔声等措施,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漆渣、废漆桶;环保设备日常维护产生的废活性炭、废UV灯管。 (五)其他措施 本项目已设置了相关的环保管理,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环境进行管理,并计划与有资质检测公司签订协议,按照监测计划对本项目进行定期监测。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治理设施 喷漆废气经水帘柜处理后,与烘干废气一起经“UV光氧催化氧化+活性炭”净化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9.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81kg/h,平均净化效率为89%,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5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8.64×10-2kg/h,平均净化效率为67%,二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14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2.85×10-3kg/h,平均净化效率为61%;管乐过程器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净化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0.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9.91×10-2kg/h,平均净化效率为91%;鼓类打磨和抛光废气,经布袋除尘净化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461kg/h,平均净化效率为90%。 打磨抛光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其他颗粒物二级标准;喷漆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染料尘二级标准;喷漆烘干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二甲苯、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续)中“表面涂装”有关喷漆工艺与烘干工艺限值要求的严格值。 2.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厂界昼间声级最大值为62dB(A),夜间厂界声级最大值为51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3.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废漆渣、废漆桶、废活性炭、废 UV 灯管属于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计算,本项目总量指标为VOCs 0.055t/a(环评批复总量指标为VOCs0.069t/a),满足环保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采取了有效的环保措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环境保护手续基本齐全,总体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且对污染物采取了收集和处置措施,通过监测,污染物达标排放。根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和验收工作组意见,原则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1、企业需做好运营期废气等环境管理工作,定期对UV灯管进行更换,落实后期环境监测计划,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危废暂存、移交等管理工作,保证全部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3、在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时限前取得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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