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蔬菜所地块(以下简称蔬菜所地块),位于天津市西青区,场地总面积117亩(78187.9m2),原为天津科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蔬菜研究所用地,主要进行蔬菜种植研究工作。未来土地规划用于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为明确场地污染情况、降低场地土壤环境风险、满足场地后续开发要求,2018年3月,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天津和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和《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4)对此地块开展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通过现场环境水文地质调查,本项目场地内14.8m以浅的岩性主要有杂填土、素填土、黏土、粉质黏土、粉土等。含水层下部底板隔水层岩性以全新统下组沼泽相沉积的粉质黏土为主,属于不透水,在场地内能很好的隔断与下部承压水的水动力联系。场地内地下水径流方向为由西南侧与东北侧的地下径流侧向补给,场地水力坡度为0.56‰-1.55‰。 本项目场地内共设置28个土壤监测点,9个地下水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包括:pH、砷、镉、铅、镍、铬、锌、铜、锑、铍、钒、汞、六价铬、总石油烃、VOCs和SVOCs、有机磷、有机氯农药类;3个地表水监测点位。共送检土壤重金属样品130个,地下水样品9个,地表水样品3个。 场地内土样样品全部重金属、总石油烃指标均未超过本项目确定的风险筛选值。场地内挥发性有机物、有机磷、有机氯农药类均未检出。土壤中半挥发性有机物共检出5种,均为多环芳烃类物质。集中在HR-24和HR-25点,均低于《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 11/T811-2011)中居住用地筛选值,所检出的多环芳烃类物质推测来自该仓库农药散落和锅炉房燃煤燃烧和煤渣堆存。 本项目场地内地下水样品中pH、重金属指标均满足本项目确定的水质指标。场地内地下水监测井中VOCs仅1,2-二氯乙烷和氯仿在HR-2点位有检出,且均远小于相应标准。场地内地下水监测井中多环芳烃物质萘和2-甲基萘在部分点位有检出,均小于相应水质标准。其他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有机磷有机氯农药均未检出。 场地内地表水样品pH、重金属指标均满足本项目确定的水质指标。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仅1,2-二氯乙烷和氯仿在DB1点位有检出,均小于相应水质标准。半挥发性有机物全部未检出。常规指标COD、总氮、氨氮、总磷、BOD5、石油类均劣于《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02)中V类水标准限值,整体为劣V类。所检出指标均低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C级限值。 经检测分析可知,本场地土壤和地下水中所检出指标,与场地历史生产活动相关。全部检测样品均低于相应标准限制,不需要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本场地符合未来开发为居住和商业用地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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