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ducuihua16 于 2019-11-26 16:26 编辑
廊坊市安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水性高分子新材料研发中试项目二次公示 廊坊市安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3690万元,建设水性高分子新材料研发中试项目,环评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现第二次进行公示,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3690万元 项目名称:水性高分子新材料研发中试项目 建设规模:研发专用树脂70t/a,水性油墨为300t/a,紫外光固化墨水100t/a 建设地点: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翼路东侧 建设单位:廊坊市安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及内容:廊坊市安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3690万元,建设水性高分子新材料研发中试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主体工程:研发车间,内设研发区、危险物品室和中水处理室等。②辅助工程:办公室、设备用房等。③配套(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供气和排水系统等。④环保工程:主要有专用树脂研发废气、水性油墨研发废气、UV紫外光固化墨水研发废气、实验室检测废气和设备清洗废气净化装置;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处理设施;隔声降噪措施;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及暂存设施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废气:①专用树脂加料和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和有机挥发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后通过废气总管进入“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CO)”进行处理,最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P1)排放。②水性油墨和UV紫外光固化墨水加料搅拌工序、专用树脂灌装工序、水性油墨研磨和灌装工序,以及UV紫外光固化墨水捏合、研磨和灌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接入废气总管,采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CO)”处理,经20m高排气筒排放(P1)。③实验室检测废气经收集后,接入废气总管,采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CO)”处理,经20m高排气筒排放(P1)。④设备清洗废气经收集后,接入废气总管,采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CO)”处理,经20m高排气筒排放(P1)。⑤为减少污水处理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布置在单独的房间内,各污水池均加盖处理。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研发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车间污水处理站,经“厌氧+好氧+MBR”处理设施处理后中水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研发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和实验室废水)均排入车间污水处理站,经“PH值回调、破乳、分解、沉降、过滤”处理工艺处理后中水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装隔音罩、风机进出风口采用软连接以及距离衰减。 固体废物:废原料包装物由原料供货厂家回收重新利用;废过滤布、过滤废渣、设备清洗废渣、污泥、废活性炭和废催化剂属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的物业环卫部门处置 三、环境质量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对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均进行了治理,分析表明,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废气、废水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进行了有效处置。项目建设区域周边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措施的基础上,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的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11月26日至12月9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上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写信、发邮件或传真、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廊坊市安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邮编:065000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廊坊市泓澈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廊坊市广阳区万达广场A区3-2-2209 电话:0316-555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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