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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松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轮胎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梅州松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轮胎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梅州松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上坪梅州金三角旋窑水泥厂有限公司内,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4°14'06.74",东经116°07'01.75"。 项目概要:年处理3.6万t 废旧轮胎热解生产线12条,并配套相应的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 项目投资:8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梅州松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上坪梅州金三角旋窑水泥厂有限公司内 单位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方式:13502522642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的名称:梅州森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饶锦标 联系电话:1382386446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周边现有居民及单位、团体;梅州市相关领域专家;梅州市关心本项目的单位、团体及各界人士。 (2)征求意见的主要措施 a.目前本建设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情况如何?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b.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c.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d.其它建议? 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或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公示发布单位:梅州松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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