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医院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建设单位、验收监测单位人员、环评单位、环保设备施工人员和环保专家组成验收组。与会专家和代表踏勘了生产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情况和监测单位对监测报告的详细介绍,现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简介 (一)项目名称:廊坊市人民医院项目 (二)工程性质:后评价 (三)所属行业:Q8411综合医院 (四)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廊坊市新华路37号,厂址中心坐标为北纬39°30′58.74″,东经116°42′15.18″。项目东侧为万众里小区,南侧为水跃里小区,西侧为新华路,北侧为建国道。。 (五)主要工程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19272.8m2,总建筑面积89099.082m2,包括廊坊市人民医院1#综合病房楼、急救中心、2#外科楼、3#住院楼、门诊楼、传染科楼、放疗楼、放射楼、核磁楼、配电楼、物资楼、后勤楼、120值班室、太平间。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廊坊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杨树强 联系电话:18003366010 联系地址:廊坊市新华路37号 三、公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7日-2019年12月2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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