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万兴化纤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废旧塑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须履行发布公众参与有关信息的公告。现将范县万兴化纤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废旧塑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况 范县万兴化纤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废旧塑料项目位于濮阳市范县产业集聚区新区产业园工业二路南300米,项目总投资700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生产车间1200平方米,建设一条年加工3万吨废旧塑料生产装置。生产设备主要为:破碎机、挤出机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范县万兴化纤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濮阳市范县产业集聚区新区产业园工业二路南300米 联系人:蒋利娟 联系电话:1712382699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403932395 四、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营运期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造粒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造粒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 m高排气筒排放。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经“物化+生化+机械过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范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噪声。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固废及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分选过程中产生的废塑料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危险固废:废过滤熔块(含滤网)、废活性炭、废UV灯管定期运往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五、主要环保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各污染物排放均能够满足达标排放、综合利用的环保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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