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1、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2、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为此,按照该要求对“新建熬制提油车间及锅炉改造项目(二期)”作出以下公示: 新建熬制提油车间及锅炉改造项目(二期)属于改扩建项目,年加工原料油脂18000吨,年产食用性动物油脂13000。我单位于2017年2月委托济南博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泰安市岱岳区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4月12日以泰岱环审报告表﹝2017﹞第18号文件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锅炉改造部分)已于2018年2月由组织完成了企业“三同时”环保验收工作并形成了验收批复。二期工程于2018年4月动工建设,于2019年10月竣工建成,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公司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 调试运行时间:2019年10月-2019年12月。 联系人:秦经理 联系电话:15588553227 地址:泰安大汶口工业园益海嘉里(泰安)油脂工业有限公司内部 公示地点: 益海嘉里(泰安)油脂工业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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