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云阳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诊治楼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阳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诊治楼 建设地点:云阳县青龙街道亮水坪路 398 号 建设性质:扩建 工程投资:总投资8729.12万元 建设内容:利用云阳县人民医院规划预留场地新建感染性疾病诊治楼(4F/-2F),建筑高度17.40m,建筑面积14349.13m2(其中地上部分7222.43m2,地下部分7126.70 m2)。项目建成后,设床位150张。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云阳县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云阳县青龙街道亮水坪路 398 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13896391985 邮箱: 50107536 @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国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8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1366767701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至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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