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辰东家具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 11月29日,根据《佛山市辰东家具有限公司年产藤条201吨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佛山市辰东家具有限公司年产藤条201吨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良教村理教二基陈伟源厂房,中心地理坐标为: 113.050408E,22.979149N。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总投资100万元,总占地面积 480m2,建筑面积480m2,企业主要从事塑料制品,项目建成之后年产藤条201吨。项目共有员工5人,一班制,8小时一般,年工作日为300天(共10个月),员工均不在厂区内食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佛山市辰东家具有限公司委托,在2019年6月完成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并于2019年9月29日通过了佛山市生态环境局,文号为佛环0307审[2019]第0251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四)验收范围
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按《佛山市辰东家具有限公司年产藤条201吨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等。生活污水经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后排入细海河;远期,可排到乐从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废水经处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程度的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正常运营情况下,外排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有限。
◇循环冷却水
迁扩建后项目需要对需要使用冷却水对塑料制品进行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需要定期加入新鲜水以补充蒸发水量,对区域水环境和周围敏感点无影响。
(二)废气
1、无组织排放废气
项目混料、破碎及模具维修工序少量颗粒物执行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挤出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非甲烷总烃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有组织排放废气
挤出过程中会有少量有机废气产生,污染因子主要为非甲烷总烃。
在项目挤出工位上设置集气罩,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等废气收集后经管道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距地面高度大于15米,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有组织排放限值100mg/m3。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采用隔声、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控制厂界噪声,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金属粉尘渣、原材料包装废袋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处理。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达到相应的卫生和环保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表明,佛山市辰东家具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有组织排放限值100mg/m3。
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表明,佛山市辰东家具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非甲烷总烃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4.0mg/m3;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2)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2.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佛山市辰东家具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昼间及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租用已建成的闲置厂房,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
六、验收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佛山市辰东家具有限公司各生产设备正常运转。经监测,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有组织排放限值100mg/m3。无组织废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非甲烷总烃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4.0mg/m3;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2)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