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种养循环发展规划(2018-2022年)(征求意见稿)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重庆市黔江区种养循环发展规划(2018-2022年)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已委托重庆吉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重庆市黔江区种养循环发展规划(2018-2022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以下简称《报告书》)已于 2019年2月20日、2019年6月5日在黔江区畜牧兽医局会议室开展座谈会。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特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方面提出意见。 一、规划概述 (1)规划名称:黔江区种养循环发展规划(2018-2022年); (2)规划范围:县辖6个街道24个乡镇; (3)规划年限:本规划年限为5年,规划基准年为2018年,从2018年-至2022年。 (4)规划目标:到2022年,实现生猪出栏80万头,肉牛出栏3.5万头,山羊出栏6.5万只,家禽出栏250万只,奶牛存栏1000头,常年存栏畜禽控制在60万头生猪当量以内。种植优质牧草8万亩,种植特色农作物面积40万亩。到2020年,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1个、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1个,有机肥产能规模达到8万吨,有机肥替代化肥的比例达到20%以上。到2022年,黔江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实现黔江区种养循环协调发展。 二、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与减缓措施 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种养循环是将种养殖产生的废弃物实现综合利用。畜禽粪污循环用于种植业过程中本身不产生环境污染的,主要环境污染来源于畜禽粪污治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染以及种植业循环使用过程中对区域地表水、土壤等产生的影响。另外,种植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过程中是不产生环境污染的,主要环境污染来于废弃物前处理,为秸秆加工。 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1)规划实施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少,区域大气环境容量能够支持规划发展需要。但规划实施将新增畜禽养殖规模,带来污染物产生量的增加,需合理畜禽养殖场布局、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措施,减轻对区域地表水环境的负面影响。(2)规划实施将占地一定的土地资源并消耗一定的水资源,但对全区的土地利用类型和水资源供应影响不大,黔江区现有土地资源、水资源能够承载规划的实施。 三、评价结论 黔江区种养循环发展规划(2018-2022年)属于环境公益性规划,规划的目标是种养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通过规划的实施,可实现黔江区内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安全还田利用,所推荐的工程技术是国家鼓励技术,工程建设内容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该规划的顺利实施,可以为区域化肥“零增长”、有效控制区域内畜禽养殖导致的水环境污染、空气环境污染风险,提升农田土壤质量,提高农产品产量和提升农产品质量提供有力保障,实现项目建设区域内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产地环境安全。 在对规划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与减缓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和监督,达到规划的各项环境目标的情况下,黔江区种养循环发展规划(2018-2022年)的实施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索取方式及途径 相关单位及个人可通过本公告提供的规划编制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与本次规划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征求意见主要事项为环境影响相关的事宜,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六、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详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相关单位及个人请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您对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九、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单位 单位: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 联系人:郑站长 联系电话:13996994989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重庆吉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3-67570721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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