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晟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8万吨/年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葫芦岛晟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8万吨/年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18万吨/年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葫芦岛晟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葫芦岛市南票循环产业园区红石循环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5万吨/年焦油类综合利用装置1套、5万吨/年废油废溶剂类综合利用装置1套、5万吨年酸碱中和处理装置一套,配套建设3万吨/年回转窑装置1套,主要用于处理本厂自产的焚烧类危险废物,有余力的情况下接收来自外部市场的焚烧类危险废物,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供热、循环水、生活办公设施等公用辅助设施 建设规模:年处理处置危险废物18万吨,其中焦油类、废矿物油类、废溶剂类综合利用处理能力10万吨/年、废酸碱中和处理能力5万吨/年、配套回转窑装置处理能力3万吨/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公众意见反馈与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葫芦岛晟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15114283600 联系地址:葫芦岛市南票循环产业园区红石循环工业园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建设项目地点评价范围内以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公众或企事业单位均可对以下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或看法:项目建设地点现状环境质量的看法;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保护问题的看法;对该项目实施后最担心的问题是什么;对环保对策措施有什么要求或建议;是否赞成该项目环评报告结论。 四、征求意见稿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附后,公众可以到建设单位办公地址—葫芦岛市南票循环产业园区红石循环工业园区葫芦岛晟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报告。 五、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 葫芦岛晟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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