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浙勤怡豫塑胶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塑料填充母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网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宝鸡浙勤怡豫塑胶有限公司已委托环评单位开展年产8000吨塑料填充母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公告2018年第48号)中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8000吨塑料填充母料项目 建设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凤鸣镇太慈村三组新星石粉厂院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500平米钢结构厂房,成品区依托原有,形成年产8000吨塑料填充母料。建设内容:购置150型号注塑一体机五套,建设 5条塑料填充母料生产线。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宝鸡浙勤怡豫塑胶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凤鸣镇太慈村三组新星石粉厂院内 联系电话:15760975836 联系人:杜民周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西安元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城东南二环东段192号 联系电话:029-87591766 联系人:王哲 邮箱:39487368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为接受环评任务→现场踏勘、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资料收集→公众参与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部门审批。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项目建设期、生产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本项目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https://pan.baidu.com/s/1_cVvldhPBxtu55F0q-X48g。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于自公告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宝鸡浙勤怡豫塑胶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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