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沙南路道路工程(东华路至起湾道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大沙南路道路工程(东华路至起湾道段)位于中山市石岐区北部康华路中段片区,道路为东西走向,总长度约858.24米。道路西起大沙南路与东华路交叉口(华侨中学高中部),向东穿过工棚区、荒地、水塘、崩山涌等向东延伸至起湾道与东祥路对接。根据拟建道路在城市路网中的地位与作用,大沙南路定位为城市主干道,途中与15米规划路、30米规划富康北路交叉。目前,项目所在版块现状主要为水塘及荒地,根据规划,项目片区的规划定位是以居住、商业为主的综合生活片区。本项目的建设,是完善区域路网结构的需要,更是刺激项目片区的土地开发,推进区域城市化进程的需要。 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编制完成,现将环评主要结论进行公告,公示时间共15天。 一、项目概况 大沙南路规划宽度为50米,新建道路全长858.24米,设计为双向8车道、设中央分隔带、两侧绿化分隔带、辅道及人行道,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项目与东华路、15米规划路、30米规划富康北路、起湾道交叉,均采用地面平交。项目跨崩山涌处设置一桥梁,桥面宽53.08米,总长39米。规划总投资3200万元。 项目拟于2011年2月动工,2011年8月完工,工期6个月。 二、工程污染源分析
1、社会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不会封闭现有道路,不会造成区域交通的堵塞,只有施工车辆行驶会对区域交通带来一定的压力,但由于目前项目周边的道路上交通量均不大,因此,不会给区域交通带来很大压力。 道路起点处两个学校为本项目的敏感目标,在项目设计时应考虑项目建设对学校产生的种种影响,如噪声、粉尘和学校师生的安全问题等,应公开项目建设信息,并向学校和当地居民等征求意见,最大限度保证公众权益。
2、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污染源主要有:材料运输车辆行驶及施工机械作业时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场地扬尘、运输车辆扬尘、车辆和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沥青路面铺设时产生的沥青烟、施工营地食堂产生的废气等大气污染物;施工场地产生的泥浆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水污染物;路基平整产生的土石方、构筑物拆除、地面清理和水塘清淤产生的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等。
3、营运期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有车辆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 三、环境质量现状 1、监测结果显示:1、各监测点位昼夜间噪声均可以达到(GB3096-2008)2类区噪声限值的要求,但大部分监测值均已接近标准限值要求。2、大沙南路(建成部分)、起湾道、东祥路交通噪声均接近或低于敏感点噪声监测结果,说明项目区交通噪声源并非唯一噪声源,学校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也是区域噪声源之一。 2、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显示,监测期间各监测点SO2和NO2的小时平均值和日平均值,PM10、TSP日平均值监测结果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2000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说明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大气污染源少。 3、从监测数据可以看出,评价水体石岐河中,氨氮、总磷监测数据有超标现象,其他5个指标可以达标,超标指标中氨氮的超标量较大,最大超标5倍。说明石岐河的污染较严重,已不能满足Ⅳ类水体的要求,且污染明显呈有机型污染,这可能与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不完善,仍有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该水体有关。 四、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1)施工期:项目作为城市道路工程,其建设对周边区域环境空气产生污染的作业环节为:路侧建筑拆除、路基土石方施工、施工材料运输产生的扬尘(TSP)污染,施工机械作业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等,通过洒水抑尘,机械检修等可减少其影响。此外,现有城市道路路面施工中使用的混凝土、沥青等均采用外购商品,密封运输的方式,消除了现场搅拌产生的扬尘与沥青烟污染。 施工营地食堂建议采用清洁燃料,不可使用煤和柴油等燃料,可减轻大气污染。 (2)营运期:项目建成后,车流量增加使路侧空气环境中CO、NO2浓度有所增加,虽均未出现超标情况,但为保护沿线大气环境质量,需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污染控制。因此在靠近拟建道路两侧,特别是敏感区附近多种植乔木、灌木,以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预测结果也显示随着车流量的增加道路沿线一氧化碳 、二氧化氮浓度呈上升趋势。 2、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施工期: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是华侨中学高中部东边的教学楼,该教学楼距离项目起点处只有约15m,若在学校教学期间在项目起点附近进行施工作业,则可能对学校的正常教学产生一定的影响。实验小学的教学楼和彗星豪庭小区居民楼与项目起点段的距离较远,分别为120m和160m,在该距离处,施工噪声已经有所衰减,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限值昼间限值的要求,对学校教学和居民的影响有限,再加上施工场地不断移动,对学校和居民小区的影响时间也有限。拟建工程300m范围内,有汇星豪庭居民小区和华侨中学、实验小学两个学校,其中实验小学夜间无人住宿,其使用只在白天,华侨中学有师生住宿,但宿舍布置在学校的西部,远离本项目施工场地,因此,夜间施工噪声不会对两个学校敏感点产生影响,可能受影响的是汇星豪庭小区,该小区目前入住的人员不多,与项目道路红线的距离为160m,若夜间施工,则是施工噪声到达该小区处时的强度为60 dB(A)左右,可能会对居民的休息产生一定的影响。 (2)营运期:根据预测结果,大沙南路在道路红线处即可满足昼间和夜间噪声4a类标准限值的要求。要达到60dB(A)的2类昼间噪声标准,各预测年需要的衰减距离分别需距道路红线60m、85m、125m,要达到50dB(A)的2类夜间噪声标准,各预测年需要的衰减距离分别需距道路红线175m、230m、295m。 由于本项目建设导致区域噪声增大,各敏感点的预测结果与现状监测结果对比,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增加最明显的是距离道路最近的华侨中学高中部,道路营运中期预测结果,昼间比现状增加4.1dB(A),夜间比现状增加7.3dB(A);其次为汇星豪庭临路第一排,道路营运中期预测结果,昼间比现状增加3.3 dB(A),夜间比现状增加5.3dB(A)。相对来说,增加量最少的是汇星豪庭第二排建筑,昼夜间增加量均不超过3 dB(A)。 3、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施工期:施工期含泥沙和油污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和车辆清洗,剩余部分排入崩山涌。项目临时施工营地会产生一定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在场内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其污染物浓度达到珍家山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珍家山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项目区已建成的道路上均有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可保证本项目外排的雨水和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新建桥梁在桩基施工会对河底造成扰动,使得局部水体固体悬浮物增加。根据类比资料分析,桩基施工处下游200m范围内SS增加超过50mg/L,200m以外对水质的影响逐渐减少,不会产生大的污染,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该类污染将不复存在。本项目跨越崩山涌处需建设一座桥梁,崩山涌为一条排水渠,宽度不足10m,水量很小,且现状水质较差,再加上本桥梁工程的工程量很小,影响时间短,因此对崩山涌水体的影响有限。 (2)营运期:项目营运期污水主要是路面径流雨水。根据有关类比监测资料,路面径流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石油类和SS,且路面冲刷物的浓度集中在降水初期,降水15min内污染物随降水时间增加浓度增大,随后逐渐减小,路面径流污水经过雨水管道,进入水体的地表径流中所含污染物—般也在河流可自然降解的范围内,不会对受纳水体造成污染。
4、固体废弃物影响预测与分析
(1)施工期:拟建项目建设中固体废物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来自地表清理产生的地面附属物、植被等废物以及水塘清淤产生的污泥等;另一部分来自施工垃圾,包括建筑拆除垃圾、废弃的建筑材料、包装材料等。根据估算,项目总的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小,且路基施工中需要大量的填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利用的部分均作为填土使用,需要弃置的固体废物很少,主要是一些生活垃圾、植物残体和污泥等。这些垃圾应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垃圾应运输至经批准的消纳场处置。在妥善处置的前提下,施工建筑垃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项目施工人员在施工营地生活,会产生一定的生活垃圾,这些生活垃圾拟由施工营地设置的垃圾桶收集,然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得自行弃置,避免污染环境。 (2)营运期:道路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货物、乘客丢弃的物品等。由于道路建成后由中山市交通部门、环卫部门和绿化部门对道路全线进行维护、清洁,故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及景观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用地范围主要是荒地和水塘等,还有一处临时工棚,区域植被现状较差,只有一些人工种植的农作物和芭蕉等,其他多为野生的杂草和灌木,另外,还有工棚区旁苗圃内的一些园林植物。 本项目施工将破坏荒地上的地表植被,苗圃中的园林植物则可外卖或移栽,不会受到太大影响,虽然项目占地会对区域生物量造成一定的损失,但由于占用土地上的植被现状较差,因此,项目占地对区域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生物量的损失较小。 项目完成后,会采用高规格的乔灌草立体绿化形式,生物量较原来地表存在的植被高,再加上这些引入的绿化物种多为现状不存在的一些物种,这些物种的引入可以丰富当地的生物多样性。 本项目路基填筑需要大量土石方,但项目自身土方开挖远不能满足填筑需要,且开挖部分的污泥等也不适合用于路基填筑,因此,需要大量外借土石方,本项目所用土石方均采用外购的形式,或由区域其他工程项目调配,本身不单独设置取土场和采石场,因此,不会有取土场和采石场的生态影响和其他影响因素。 五、环境保护对策与影响减缓措施 本项目改造交叉口路段周边均为住宅区,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和营运阶段必将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和社会影响,本评价基于前各专题的评价结论,分别对施工期和营运期的大气、地表水、噪声、陆域生态、社会等环境保护提出污染防治措施,特别要强调以下的防污染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环境管理和监督,确实保证各承包商严格按照本评价提出的具体防污染措施实行。 (2)增加道路两边的绿化以吸收有害气体、降低噪声影响。 (3)华侨中学临路教学楼和汇星豪庭临路第一排建筑噪声增加量比较明显,建议对其临路一侧门窗进行改造,在原有铝合金门窗的基础上加装隔声条。 (4)开展广泛的公众协商和咨询,减少征地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 六、评价综合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中山市城市发展规划,其建设对完善中山市城区路网,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未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环境问题。 拟建工程为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工程,属于非盈利性公益事业。本项目的建设改善和加强了区域交通环境,改善了城市景观,美化了市容,促进了中山市经济快速发展,具有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采取有效污染治理措施后,本工程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公示时间 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公告单位: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公示有效时间:2010-11-15~2010-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