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海象纸业有限公司 新建(第二)造纸污泥处置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告 枣庄市海象纸业有限公司新建(第二)造纸污泥处置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完成初稿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枣庄市海象纸业有限公司新建(第二)造纸污泥处置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枣庄市海象纸业有限公司新建(第二)造纸污泥处置场项目位于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小甘霖村东北侧400m废弃白黏土取土坑处,项目占地面积约为6000m2。枣庄市海象纸业有限公司污泥(含水率44%)的日产生量为32.3吨。公司坚持综合利用原则,部分用于造纸固废物焚烧综合利用项目,消耗量约11t/d;部分用于拟建锅炉提效增容节能减排项目,消耗量约为1.2t/d。其余无法消耗的造纸污泥拟采取填埋方式处理。拟建填埋场年填埋污泥约1564t,服务年限33年,总处理规模51612t。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必须建立较为规范的污泥处置场来处置公司污水处理站脱水后的污泥。选择污泥填埋是最经济的一种污泥处置方法,它投资少、容量大、见效快。 经查询,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之“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项目的建设属于国家重点鼓励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几个方面。 (1)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拟建项目废气主要为颗粒物及填埋废气。填埋过程中一日一覆盖以减少颗粒物外排。本填埋场处置对象是脱水后的造纸污泥,相对一般生活垃圾填埋场,废气产生量较少,含有少量的硫化氢、氨等气体,无组织排放。为了确保填埋场能安全、稳定的运行,拟建填埋场建设填埋气体导排系统,设置3个垂直导气石笼井,调节池臭气通过导排管道引入填埋气体导排系统。项目建成后,以污泥填埋期间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及填埋气体污染物为本次预测的污染源源强。 项目建成后,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为0.08389mg/m3,占标率为9.32%;H2S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72mg/m3,占标率为7.21%;NH3最大落地浓度为0.01167mg/m3,占标率为5.83%,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均为102m。项目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均远远小于标准浓度限值;污染物浓度占标准10%距源最远距离D10%在评价范围内均未出现。评价等级为二级。 由估算模式可知,经相应措施处理后项目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同时最终环境影响也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可行。 (2) 地表水影响评价 新建第二造纸污泥处置场项目建成运营后,项目无新增员工产生,故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污泥渗滤液。填埋库区设渗沥液收集系统,收集后进入渗滤液调节池暂存,由罐车运至枣庄市海象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故项目运行后,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①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III类,项目场地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项目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价范围依据导则中的调查评价范围参照表,确定为项目周围约6km2的面积范围。 ②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渗滤液的泄漏和渗滤液调节池的外溢。从水文地质角度上分析本填埋场周边附近地段无大型集中供水水源地,填埋场的建设,在不出现渗漏污染的情况下,对周围村庄的用水影响较小,但由于周围村庄生活用水多取地下水,受渗漏污染的威胁较大,危害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因此建设单位应做好防渗工作。 ③项目建设不会对周围水源地产生不良影响。 ④拟建污泥填埋场采取完善的防渗、储存、监控措施后,不会对周围地下水造成污染。 (4) 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在54.3~57.7dB(A)之间,其中对南厂界的噪声贡献值最大为57.7dB,对北厂界的噪声贡献值最小为54.3dB。项目建成后,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最近敏感点打席社区的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造纸污泥)处置项目,填埋场不设生活区,不新增员工,无固体废物产生。 故项目建设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6)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涉及的污染物主要为渗滤液,主要包括六价铬、甲基汞、乙基汞、铅、镉、砷、镍、汞总铬等。污染途径主要有下渗等。项目运行过程中,填埋区和渗滤液调节池均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渗滤液不会直接与土壤接触或随雨水外流污染土壤环境。 建立土壤环境监控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采取了以上各项措施后,项目对当地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7)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占地面积为6000m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中对评价工作分级的规定,本次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定为三级评价。项目运营期内废气的排放,将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项目的运营对周边地区的生物和水、土、气环境产生的总体影响相对较小,不致使区域生态系统失衡和物种减少。填埋场结束运营封场以后,不再产生废气等环境污染物,且将恢复并种植更多的植被,一定程度上可改善生态环境。 综上,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8) 环境风险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T 169-2018)中的划分依据和原则,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确定为简单分析。在制定了一系列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之后,工程所涉及火灾、爆炸和泄漏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较小,可将事故风险概率和影响程度降至最低。综上所述,工程的建设与运行带来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枣庄市海象纸业有限公司新建(第二)造纸污泥处置场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具有较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可满足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项目实施后基本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的要求,从环保角度来讲,其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示日期以及方式、 公示日期为10个工作日,2019年12月13日~12月26日,方式为网络平台、报纸、张贴公告等形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查阅报告书,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七、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枣庄市海象纸业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西邹坞村; 邮编: 277012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枣庄市海象纸业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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