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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北碚区吉源煤矿年产4万吨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第二次)
受重庆市北碚区吉源煤矿委托,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已初步完成《重庆市北碚区吉源煤矿年产4万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写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简介: 吉源煤矿位于重庆市北碚区N67°E方位,矿井拟划定矿区范围位于北碚区和渝北区的交接地带,南东侧及矿井主要井筒位于北碚区石坝乡境内,北西侧位于渝北区兴隆镇境内。井口具体坐标见表2-1-1。吉源煤矿主井口有乡村公路约6.0km到兴隆镇,与国道210线相接。向南经210国道至渝北区27km,至重庆40km,至北碚直距26km。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改扩建,主要涉及划定矿区范围的调整。煤矿原有生产能力、开采方式、开采设施均无变化。改扩建中涉及的项目施工主要为地面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的扩建。污染主要包括平整土地,材料运输、建筑施工等产生的粉尘、二次扬尘、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其影响属于阶段性的影响,改扩建完毕后,施工期影响即结束。 项目在营运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是采矿过程中对该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产生的工业粉尘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本项目暂没有矿井水产生,由于地面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煤仓洒水、地面洒水及绿化,不外排,故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项目投产后所排放的工业粉尘对周围尤其是主导风向下植被生长的不良影响;采矿区各种较强噪声的噪声源对周围声学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主要为矸石,矸石部分用作道路修缮,其余全部用作矸砖厂原料。 三、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产生的生产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工业固废物主要为矸石及职工生活垃圾,矸石部分用于场区道路修缮,其余全部交由矸砖厂做原料制造矸转,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噪声源采取相应防振及隔声措施处理。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索取有关信息可通过下面的联系方式同重庆市北碚区吉源煤矿取得联系。 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对该项目建设企业现状污染问题的抱怨; 2、最关心项目建设地点的环境污染问题; 3、对本项目最关心的污染问题是什么; 4、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议; 5、对评价单位有何要求; 6、项目建设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如何。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信息公开后15天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寄信或打电话、发电子邮件提出自己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