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mazhenying 于 2020-1-11 12:43 编辑
滕州市佳旺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0万头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滕州市佳旺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0万头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滕州市佳旺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0万头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位于滕州市龙泉街道董村南,345省道东侧(原滕州市文昌水泥厂旧址)。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占地21亩(14000 m2),总建筑面积6722m2,其中新建建筑面积4620 m2,利旧建筑面积2152 m2,,主要建设办公区、屠宰车间、预冷间、冷却分割间、生猪待宰间及污水处理站等附属设施,购置一条日产600头,年屠宰约20万头的机械化生猪屠宰生产线。 二、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滕州市佳旺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怀生 联系电话:13516370467 联系地址:滕州市龙泉街道董村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枣庄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632-8688056 联系地址:枣庄市薜城区新城和谐路环保大楼708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包括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等,建设单位同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2) 开展环评工作,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进行项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 组织专家对该项目及环评报告内容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报告; (4) 报当地环保局审批。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 对项目厂址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及厂内现有污染源进行调查与评价; (2) 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 (3) 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和对策; (4) 对工程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价,提出减缓措施和对策; (5)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果,提出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是否可行的结论。 四、征求公众参与意见或建议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1、对项目的建设有何意见和要求; 2、对项目选址的意见或建议; 3、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4、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5、对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有何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滕州市佳旺食品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