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 万吨/年 1,6-己二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全文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 万吨/年 1,6-己二醇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 万吨/年 1,6-己二醇项目
二、项目概况: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30000万元建设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 万吨/年 1,6-己二醇项目,项目拟在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废弃的精苯装置所在土地上进行建设。
三、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主要为己二酸溶解酯化废气、己二酸二甲酯加氢精制等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己二醇切片包装产生的含有颗粒物以及己二醇废气。己二酸二甲酯加氢精制紧急放空气、轻组分塔系统放空气、闪蒸气放空气、己二酸溶解放空气送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火炬焚烧处置;己二醇切片与包装放空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不新增职工,生产废水处理依托厂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噪声:主要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后,满足达标排放。
(4)固废:妥善处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及寄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
四、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当地的相关规划;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评价所提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后,可实现各类污染物的达标排放;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因此,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拟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主要事项包括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是否知道或了解本项目情况;
3、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本项目的信息;
4、认为本项目实施后对当地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什么;
5、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以及对该工程实施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期限
建设单位名称: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15837521388; 邮箱:pdspxh@163.com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7日~12月23日。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