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石碣硕丰塑胶制品厂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东莞市石碣硕丰塑胶制品厂(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东莞市石碣硕丰塑胶制品厂(新建)项目环评报告表》和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等要求,组织召开了东莞市石碣硕丰塑胶制品厂(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由建设单位、检测单位、施工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组成验收组,与会人员经过现场勘察及资料审核,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验收报告和检测单位对检测报告的详细介绍,现对以下内容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 东莞市石碣硕丰塑胶制品厂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市石碣硕丰塑胶制品厂
公示内容:检测报告、自主验收意见、验收报告(详细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7日-2020年1月7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以真实身份,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慧芳 1379044109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