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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州分公司扩建项目验收工作已基本完成,我公司为了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项目有关环境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 (1)项目名称: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州分公司扩建项目。 (2)建设性质:扩建。 (3)建设规模:年产22万台汽车配件。 (4)建设内容:依托现有1#生产车间、半成品库房;新建液压油库房、CO2气瓶库房。 (5)建设地点:位于定州市经济开发区汽车产业园八号路北侧,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4'33.645",北纬38°32'38.719"。 (6)项目投资:项目实际投资总概算为10000万元,环境保护投资总概算25万元,占投资总概算的0.3%。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为268人,其中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37人,生产工人231人,年工作日260天,二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 二、环境影响及治理情况 项目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废气 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引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内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建设不对周围空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 项目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定州市铁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项目不会对厂区及附近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剪板机、液压机、电焊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其噪声值为70~95dB(A)。为减少噪声的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在厂房内,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项目运营期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下料工序产生的金属废料、机加工铁屑、机械设备保养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废油桶、含油擦拭物及劳保)、表面处理废物(含油抹布及污泥)、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以及生活垃圾。 金属废料、机加工铁屑、除尘灰,全部作为废品外售;废矿物油(废油、废油桶、含油擦拭物及劳保)、表面处理废物(含油抹布及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石家庄翔宇环保技术服务中心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北雁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531233150 联 系 人:王金鹏 四、征求公众意见途径 欢迎公众就本项目涉及环境问题事项提出宝贵意见,公众可将意见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用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验收单位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