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工程名称:冕宁县年处理3万吨萤石选矿生产线项目 (2)建设单位:冕宁县松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惠安镇逸夫村 (5)建设内容:建设一条年处理3万吨萤石选矿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粗破碎→球磨破碎筛分→摇床洗选→浮选→成品,配套建设给水、道路、供电等基础设施,购置安装相关设备。 本项目运营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物料堆场扬尘、物料破碎筛分粉尘、运输车辆扬尘、食堂油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加水球磨筛分过程产生的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噪声主为破碎机、球磨机等设备工作产生的设备噪声及车辆运输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尾矿、生活垃圾、废机油。 本项目营运期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如下: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物料堆场扬尘,物料堆场设物料堆棚(三面围挡加盖顶棚),并设置洒水喷淋装置,定期对物料进行洒水降尘处理;物料破碎筛分粉尘,湿法加工;车辆运输粉尘,厂区路面全部硬化,设车辆冲洗平台,对进出车辆轮胎进行冲洗、控制车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员工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选矿过程产生的废水,经六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采场周围修建截排水沟,末端连接六级沉淀池,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3)噪声污染防治:采用基础减震、消声、厂房隔声、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矿料运输过程中注意减速慢行,途经居民点时,禁止鸣笛;严禁夜间运输。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尾矿外售建筑单位做建筑原料;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冕宁县松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惠安镇逸夫村 联系人:伍总 联系电话:1530815072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南京硕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上方公众意见表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以书面署名形式向建设单位联系和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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