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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大邑县川西旅游环线城区段一期建设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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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wm 发表于 2010-11-25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sjwm 于 2010-11-25 22:53 编辑

大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大邑县川西旅游环线城区段一期建设项目

环评第二次公示

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大邑县川西旅游环线城区段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大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址:大邑县晋原镇;

项目投资:4500万元人民币;

建设内容:拟改建二级公路,建设地点位于大邑县晋原镇,路线起于西岭大道与二环路交叉口,经滨河路、滨河辅路、晋合二路等,止于规划的晋合北路交叉口后200m,全线长度约2.4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和减轻不良影响的措施

1)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按公路绿化设计的要求,完成拟建公路边坡及公路征地范围内可绿化地面的植树种草工作,以达到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减少雨季路面径流污染路侧水体等目的。

2)做好取、弃土(石)场地的植被恢复和绿化的维护。公路施工期临时用地,待施工完毕后应及时绿化、恢复植被或覆盖良土。对于沿线各敏感路段进行密植绿化,建造绿化景观带,以此减轻噪声、粉尘对居民等的影响。

3)施工便道的设计应尽量避免穿越树木和耕地。为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对植被的破坏,应减少建筑物的垃圾,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借道覆压植被。

1)废水

路基施工时,为防止水土流失对地表水的影响,应设置沉淀池,围沙栏等措施。施工污水应进行隔油、沉淀处理,不得随管道直接排入周边农田和地表水体;本评价建议施工人员的营地尽可选择租用沿线民房,沿线民房现大都已安装有化粪池等简单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后和当地农民协商将其用作农肥。施工营地厕所和食堂产生生活污水,严禁污水随意漫流、排放,可以在生活营地和食堂附近设置培育草坪的污水地下渗滤系统。

本项目在三合堰附近施工时要加强施工材料的管理,禁止沥青、油料、化学物质堆放在河流岸边;禁止将废油、施工垃圾随意抛入水体,做到及时外运或进行处理后定点掩埋;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避免跑、冒、滴、漏,防止污染物进入水体,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为避免施工过程中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所有桥梁、涵洞等应选择在枯水期施工,降低施工设备与水体的接触几率,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河床;在个别季节施工时,要做好防洪工作,做到及时将施工设施撤离施工现场,避免污染物大量进入水体。

2)废气

①施工期

A.沥青烟雾

本工程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不设置沥青拌和场,全部采用外购沥青,沥青烟和苯并(a)芘产生于化油系统的熬制工艺和铺路时的热油蒸。本项目采用封闭式沥青拌合设备和罐装沥青,减少了沥青烟和苯并[a]芘的排放。

本工程施工期较短。路面沥青铺设时间更短。本项目采用外购罐装沥青,对环境的影响只在施工期存在。施工期结束后,环境问题也不复存在。根据调查,本工程经过上述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较小的。

B.施工扬尘

施工过程中因筑路材料的拌合,大量土方、石料的运输,造成尘土飞扬,对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建议本项目在输送土、砂、石的过程中,车辆必须加盖蓬布。

施工材料运输道路及便道应采取定时洒水降尘措施。对于要进入城区的材料运输车辆,需在施工场地一定范围外专门设置冲洗点,将进城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

对一些粉状材料,运输时应加蓬布遮盖。施工物料运输路段两侧如有学校、集中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应定期清扫、洒水,以减少二次扬尘。施工单位配备一定数量的洒水台班,全线定期洒水,对靠近居民区、学校等敏感单位的路段应增加洒水次数。

②营运期

运营期大气环境污染主要来自汽车尾气,因此要严格执行汽车尾气排放车检制度,限制尾气排放严重超标的车辆上路。

3)噪声

①施工期

公路施工期固定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的噪声。根据调查,本项目常用的筑路机械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平地机、稳定土拌和机、压路机等。

本次改造扩建路段,公路沿线居民点较多,其中部分公路已融入城镇道路之中,评价范围内分布有学校、居民点环境保护目标,昼间、夜间施工将对附近居民的生活、休息造成干扰,特别是夜间噪声影响。根据调查,本工程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以控制:

a采用了低轻声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加的现象发生。

b相对于营运期来讲,施工期噪声是短暂行为,主要是夜间施工干扰居民休息,因此应该严格禁止高噪产机械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

c施工单位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敲击、人的喊叫等作为施工活动的声源。施工方应该合理有效的制定施工计划,提离工作效率,把施工时间控制在最短范围内,并提起发布公告,最大限度的争取民众支持。

d由于公路为改建工程,公路沿线有很多的集中居民点、学校以及大量的散户居民,同时沿线居民房屋距离公路距离往往不足40m。因此在靠近本报告环保目标表中的学校、医院、居民区、乡村等附近路段的施工应调整施工时间,避开学校的敏感时段,同时要求施工单位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敲击、人的喊叫等作为施工活动的声源。在靠近学校施工时,尽量将施工时间安排在周末或假期进行;在靠近场镇或进入场镇时,施工单位应尽量避免节假日施工,同时采用临时性降噪措施,如采取隔声板等。施工方应该合理有效的制定施工计划,提高工作效率,把施工时间控制在最短范围内,并提起发布公告,最大限度的争取民众支持。

e施工操作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工作时间,并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如配戴耳塞、头盔等。

f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在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投诉电话后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g加强对学校和集中居民点等路段的施工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监理单位做好监理工作,配备一定数量的简易噪声测量仪器,随时对施工噪声进行监测。

根据现场调查:施工期噪声会对沿线居民及学校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施工噪声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本工程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噪声不会对评价范围内声学环境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②营运期

拟建公路营运后将对公路沿线声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尤其是距离公路较近的学校、居民区等对声环境较为敏感的地点,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以保证学校及附近居民区的声环境质量。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沿线拟采取如下噪声防治措施:

a.分别在成都市技师学院(大邑分院)处、四川省川南监狱职工住宅小区处、芙蓉社区处、四川师范大学经济职业学院处、大邑县特殊教育学校处,种植防声林带,可有效降低噪声对两侧居民的干扰。

b.在成都市技师学院(大邑分院)处、四川师范大学经济职业学院处、大邑县特殊教育学校处的环境敏感点设置隔音墙,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学校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

①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来自路基铺设时产生的弃渣,另一部分来自综合拌和站的固废,包括工程废料和生活垃圾。

施工弃渣运至弃渣场,做好防护后影响很小;工程废料回收利用,对环境不产不利影响。生活垃圾、沥青渣等固废若堆放、处置不当,将直接污染公路沿线的草地、林地土壤,占压植被;堆置垃圾影响景观环境,还会引起细菌、蚊蝇的大量繁殖,导致当地传染病发病率提高,遇风还将产生扬尘和臭气,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内容,建议施工期间,对生活垃圾采取分类化管理,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桶,并在综合拌和站内设置垃圾临时堆放点,同时应该特别注意对临时垃圾堆放点的维护管理,避免垃圾的随意堆放造成垃圾四处散落,并应定期对堆放点喷杀菌、杀虫药水,减少蚊虫和病菌的滋生。环评要求将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水泥袋等由废旧部门回收,对钢筋、钢板之类的废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是经过上述措施处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不存在明显的环境遗留问题。

②营运期

本项目除保留原有1处养护工区外,不新增其它服务设施和工作人员,故项目营运期间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不会新增,仍为5kg/d,纳入原垃圾处理系统。由于本道路主要承担游客运输和城镇及农村车辆交通,运营期间会有汽车装载货物的撒落物和汽车轮胎携带的泥沙形成,道路清洁人员应注意及时清扫,统一收集后定点堆存,避免雨水冲刷后进入河道污染水体。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项目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可达标排放。

2)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建设后,若采取上述环保治理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三废”污染物排放,最大限度规避风险,严格做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把提高经济效益与保护环境质量作为同等重要的硬指标,环评公司对环境影响达标可控,能改善周围环境。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立项可行。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西南较大)提出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政府相关部门及周边地区的民众、政府工作人员、环境保护人员等的意见。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现有区域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工程环评结论征求意见的主要形式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和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和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见下表。

项目单位:大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石柱
13540340778

评价机构名称:西南交通大学

联系电话:028-8760062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布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上表所列的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大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受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西南交通大学)提交书面意见。


西南交通大学

201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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